《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金管局公布已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完成對
WeChat Pay Hong Kong Limited(WPHK)的調查及紀律處分
程序。金融管理專員對WPHK違反《支付條例》第8Q條,未能符合其附表3第2部第6
(2)(b)條的最低準則,判處罰款87﹒5萬元。
*無採取嚴格盡職審查以減低洗錢風險*
是次紀律處分行動是根據WPHK自行通報及金管局的進一步調查的結果而作出的。金管局
發現在2016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期間,WPHK未有健全和適當的管控
制度,以確保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有關段落。
WPHK的管控制度涉及以下兩個範疇的缺失,包括在發生觸發事件時對客戶進行盡職審查
,以及就高風險情況採取嚴格盡職審查以減低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
*WPHK已加強相關管控制度*
在決定上述的紀律處分行動時,金融管理專員已考慮所有有關情況及因素,包括調查結果的
嚴重性;需要向業界傳遞明確的阻嚇訊息,WPHK事後已採取補救措施,以及加強其相關的管
控制度、WPHK主動透過自行通報機制向金管局通報並指出其缺失;以及WPHK過往並無遭
受紀律處分的紀錄,並以合作態度解決金管局的關注事項。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應對可能存在高
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客戶,實施嚴格審查措施,並須確保有關審查措施能有效管理洗
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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