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據最高檢通報,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
長李全涉嫌貪污、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濟南
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侵佔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致國家和人民利益遭特別重大損失*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李全利用擔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新華資產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
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檢察機關同時起訴指控稱,李全利用擔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副董事長、董事
長,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
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李全被指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投資機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他還被指
「利用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便利大肆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肆意
侵吞公共財物」等。
公開資料顯示,李全1963年出生,職場起步於中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歷任正大國際財
務有限公司資金部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博時基金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0年,李全從公募基金轉入保險資管領域,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進而步入
新華保險體系內,2023年8月從新華保險董事長任上退休,2024年4月爆出他落馬失聯
的消息,2024年9月被通報開除黨籍。(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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