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據內媒報道,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小米科技)起訴青島小米
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青島小米)不正當競爭一案出現轉折,目前小米科技已提出撤訴申請,
並獲法院批准。
小米汽車SU7上市後,因擔心市場混淆與不正當競爭,小米科技今年5月對青島小米提出
起訴,要求青島小米更改公司名稱,不得再使用「小米」二字,以及賠償5萬元人民幣。青島小
米的法人代表范先生對此表示無奈,強調其公司為合法註冊,且自2016年成立以來並未開展
實際業務,因此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范先生又指,2016年時小米的經營與汽車無任何關
係,「我們根本不存在攀附小米的理由」。對於小米科技撤訴,范先生表示在意料之中,「我們
找了律師積極舉證」。
近年小米科技積極「打假」。今年6月,小米科技就以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
麗水市小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麗水小米停止使用「小米」字樣,並索賠500萬元人民幣
。該案7月30日一審開庭,暫未判決。(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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