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今日發表2023-24年度周年報告
書。在參考包括常委會在內的持份者的意見後,政府正就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通訊的建議
草擬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本年內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報告期內,政府諮詢了常委會有關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通訊的立法建議。常委會也
舉行了關於公司遷冊的研討會,協助委員加深了解相關的最新國際發展。
政府發言人表示,一直以來,常委會是當局在確保公司法能與時並進,以進一步提升香港國
際商業及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夥伴。感謝常委會在報告期內給予的意見。」
常委會1984年成立,其職能是就修訂《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
供意見。(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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