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2014
最能保護動物權益的是佛家
一頭唐狗最近誤闖港鐵的路軌,被乘客發現並通知港鐵職員,但職員未能將狗隻帶離,列車重開後,唐狗被列車輾斃。此事在網上發放後,引起網民嘩然,痛斥港鐵無視動物生命。由於群情洶湧,紛紛批評港鐵「無情殺狗」,結果港鐵對事件表示致歉,並指會檢討發放訊息及處理動物的方法。
愛護動物協會指出,港鐵應通知協會到場協助,事件應引以為鑑;動物組織則批評港鐵沒有公平對待動物生命。基督教關愛動物中心甚至發起網上聯署,要求港鐵交代,並要求警方及漁護署展開調查,以確定有否觸犯防止虐待動物法例。
另一方面,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就不滿管理層未完成調查報告便道歉,又謂網上言論極端,令員工承受很大壓力;並透露網上有人對處理事件的員工發起攻擊,令員工感到「人不如狗」。而不論誰是誰非,港鐵對此事的處理程序的確存有問題,希望能認真反省。
港鐵輾斃唐狗的新聞,想不到連內地的傳媒也作報導,《南方都市報》有分析文章指出,事件突顯香港的法治,重視生命是香港社會的共識,同時由於對動物權益的自覺,引發港人對此事的關注。至於「深層次的原因」,則是事件觸動了港人對港鐵的不滿。
但《環球時報》的評論,題為《9萬港人抗議流浪狗之死,是文明體現嗎?》,批評港人是小題大造,成為「狗萃主義」,並且認為一隻流浪狗之死鬧出「大動靜」,是因香港長期作為英國殖民地,觀念深受西方的影響,但在內地如果「狗萃主義」盛行,所造成的成本和代價將更大。
事實上,港人關注動物權益,確是傳自西方的社會運動,其宗旨不僅要為動物爭取被仁慈對待的權益,更主張動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權,免受折磨。也就是說,無論在法律層面或是精神層面,動物應該被當作人那樣同等看待,而不僅是被當作人類的財產或工具。
西方人關注動物權益,由來已久,早在古希臘的哲學家畢達哥拉斯,已曾揚言:「只要人不停止摧殘低等級的生靈,他就永遠得不到健康與和諧。只因為人大規模地屠殺動物,所以他們將互相殘殺。」;文藝復興的大師達芬奇則說:「人的確是禽獸之王,他的殘暴勝於所有的動物。我們靠其它生靈的死而生活。我們都是墳墓。」
但西方人的保護動物,多是停留在片面的分析和認知。西方人會爭辯動物享有的權益包括生存權、生育權、生活權、自由權等,但無法享有選舉權,因為動物未能認知何謂選舉。再說,保護動物是指所有動物嗎?那些沒有自我意識甚至沒有進化出神經系統的動物是否也在保護之列?比如水母,只比一隻機械手複雜一點,只能進行簡單的應激反應,不能判別自己是否自由,又該怎樣對待?
所以西方人保護動權益,始終不像東方的佛家那樣,有一套愛惜生命,禁止殺生的完善哲學體系。佛說「吃肉的人斷大慈悲種子」,《楞伽經》謂「大慧,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生同罪。」可見護生、不殺生,保護動物,是佛家說「眾生平等」的涵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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