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16
促嚴查 防隱患
牛頭角迷你倉4級奪命大火燒了幾十小時仍未救熄,令社會極為關注城中消防安全隱患。盡快加強巡查固然是重點,但市民配合,嚴格遵從相關指引及建議,才是解決任何「城市炸彈」的關鍵。
事件同時揭露,舊式工廈消防安全同樣需關注。
今次火警因不幸有消防隊長殉職,不少人遂急於追究責任,但公道而言,宜留待專責小組調查,先查找事實,再判別是非,才會較公道。
「迷你倉」是今次火警調查及日後巡查的主要對象,當局將就迷你倉的情況,包括布局,如「倔頭巷」設計;空間特點,如密封、上鎖;消防安全設施及配備,如灑水系統、滅火筒、沙桶等及其儲存物,如易燃物品等,針對性地嚴加巡視、審查。另一個巡查目標是工廈,無論是1973年前或後落成的工廈,包括貨倉、倉庫等,是否都應根據《消防安全條例(建築物)》重新檢視?
自2010年城規會以迷你倉的「非污染工業用途」,正式批准迷你倉經營以來,一直沒有出現大問題,以今次發生火警的工廈為例,迷你倉也沒有作「厭惡性行業」用途。不過,迷你倉卻不限於只在工廈經營,也有設在商住樓宇,甚至住宅之內。
現時的工作重點,應加強迷你倉所在地為巡查,嚴格檢視其消防安全,包括建築物的改建、僭建、走火通道及消防裝置等情況,以確保走火通道暢通,並嚴格執行儲存的安全守則,即禁儲危險品、化學品,包括油漆等,甚至個別電力裝置也應考慮禁儲,而這些巡查及檢控都可根據現有的消防安全的條例及原則執行,並不需特別修例才可進行。
這樣做當然未必會受迷你倉經營者、工廈業戶,甚至迷你倉客戶的歡迎。其實,城中不少地方都有不同類型的「安全隱患」,既然它們會「隱形」,即意外發生前都不會現形,若當局加緊巡查、勸喻,甚至檢控,市民又會否樂意配合?例如要求一般街市的緊急通道要保持暢通,就可能引致街市商販與執法人員發生衝突。此外,公共衞生的隱患,可透過洗手、不揉眼等簡單動作清除,而消費的安全隱患,也可透過不接受預先支付形式而免除,但以上的提醒和勸喻,恐怕政府又會惹來杞人憂天、「擾民」的批評。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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