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15
政改表決「甩轆」的因果玄機
6月18日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建制派議員雖然不到三分二票數(66%以上)難以通過方案,但建制派人多勢眾,佔議會人數61%以上,卻想不到表決時只得8票,即11.4%支持,而泛民派則有28票,達40%反對,這樣的結果,令所有局內外人士都始料不及。
媒體形容這次表決,是建制派議員的「甩轆」鬧劇。「甩轆」是近年香港的潮語。「轆」是粵語,意思是「輪胎」,至於「甩」字,意思是扔開,或拋開,例如《紅樓夢》第二十八回,《蔣玉菡情贈茜香羅,薛寶釵羞籠紅麝串》,寫林黛玉「將手裡的絹子一甩,向寶玉臉上甩來。」;另外,「甩」字也可解作脫掉,或飛脫,例如說甩掉或甩手榴彈。
過去粵語使用「甩轆」一詞,最多見於馬路上有車輛行走時,輪胎突然飛脫,擊中行人,嚴重的甚至飛脫至對面馬路,擊中其他車輛,導致車禍。但如今香港的潮語,已將「甩轆」引申至形容一些人對工作毫無責任感,更沒交代,託付他做的事情經常辦不到,甚至令工作計劃化為烏有,累己累人。
粵語的「甩」字,與普通話作揮動、拋開、掄或扔的「甩」字意思無關,例如:「甩身」是卸責、「甩皮甩骨」是剝落得嚴重、「甩色」是褪色、「甩身」是脫身,更有所謂「甩期」和「甩底」的詞匯,因為很多工作都有時間表或者「死線」(dead line ),即限期,如果未能按時完成工作,都可稱為甩期、甩底以至甩轆。事實上,粵語的 「甩」字給人有一種不安全的感覺,做事「甩手甩腳」,結果把事情搞壞,「甩轆」了。
今次建制派議員的政改方案投票「甩轆」,不能說是意外。佛家說,凡事有因果,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為甚麼會「甩轆」?建制派的「老大」是民建聯,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說,是溝通上出現問題。當時以民建聯為主的議員共33人拉隊離場,企圖造成流會現象令投票無法進行,據說是等待劉皇發議員前來投下這歷史性的一票。
但為甚麼工業界的林大輝、會計界的陳健波、工聯會的陳婉嫻和自由黨的田北俊、鍾國斌、方剛、張宇人和易志明共5人,沒有跟隊離場?關鍵是自由黨的5人,為甚麼不跟大隊走?只要是自由黨的榮譽主席田北俊,或自由黨的現任主席方剛離場,其他4人也會跟進,而議會欠了這5人,也必然流會。
田北俊說,民建聯離場前沒有打個招呼,他們莫名其妙,沒理由在這歷史性的投票時刻,離場而去。倒要問:為甚麼像新民黨的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不用先打招呼,也會跟著民建聯一眾議員離場?
「甩轆」事件分析至此,眉目也開始清楚了。根本原因是,新民黨議員視民建聯是「老大」,一切跟「老大」走,但自由黨則不然。究竟是民建聯已視自由黨是「異類」,抑或自由黨早不認為民建聯是「老大」?恐怕只有這兩黨中人心中有數。
但不可不說的是,在去年的佔中事件,田北俊因多次批評特首梁振英,結果因違反政協決議而被褫奪其全國政協委員職務,此舉其實已違反中共一貫的統戰原則,將人民內部矛盾演化為敵我矛盾,令自由黨與民建聯貌合神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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