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19
每日500元家用 須交收據 人妻無奈 (晴報)
結婚組織家庭,使費還要計得一清二楚嗎?有網民指朋友每日給太太500元作家用,但要求她購物後需提交收據,慨嘆做夫婦毋須計得如此清楚。有社工表示,這個模式像僱主與外傭的關係,有損夫妻之間的信任度,建議男方不如每月固定給太太一筆家用較好。
有網民表示,朋友每日給太太500元做家用,要求她「買甚麼都要畀單」,多除少補,這個模式運行10多年,感慨男方做法似不信任妻子。帖文指︰「(當日太太)用多咗補番(差額),用少咗聽日填夠500蚊,太太可以忍12年。」
有過來人表示,有朋友生了兩個孩子,一個跟父親姓,一個跟母親姓,各自負擔孩子的使費。有網民諷刺夫婦做到如此「AA制」,不如不要結婚。另有人認為,夫妻還要用「AA制」處理開支,就是互不信任的表現。
可設聯名戶口應付開支
配對博客容會表示,如果夫婦各自有工作,大多傾向財政獨立,並需互相尊重。「從討論區的個案來說,為何丈夫會每日給太太500元做家用?會否因他給母親家用也用這個模式?太太了解丈夫的成長背景,有機會找出原因。」她續說,太太可坦白自己的感受,同時建議可行方案,譬如建議丈夫一次過給整個月家用,以及購物後毋須提供收據等。
至於夫妻之間如何協定家用金額或分配開支等,容會認為並無公式可依循,最重要是雙方一起分擔家庭責任。「有些人會用聯名戶口支付家庭開支,部分人則選擇各自負擔某些家庭開支,最重要是夫婦之間同意做法及感覺良好。」容會續說,無論用哪個模式也好,最好定期檢視做法,適當時作出改變。
除家用外可給予零用錢
循道衞理觀塘社會服務處助理總幹事蔣志恒則表示,討論區的個案,做法猶如僱主要求外傭購物後需要提供單據,或會令太太感覺不太好受。「有些夫婦是自各給父母家用,而家庭的開支則共同承擔。」而當全職家庭主婦的婦女,一般會由丈夫提供一筆家用,以應付家庭日常生活開支。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蘇艷芳指出,曾有個案是丈夫主力賺錢,太太做家庭主婦,丈夫每月除了給太太家用外,另外會給太太1,000元至2,000元作零用錢,肯定她對家庭的付出。「一來可令太太感到受尊重,二來讓她有私己錢,買餸時不用太節儉,以圖節省私己錢。」
轉載自: 晴報
【etnet 30周年】多重慶祝活動一浪接一浪,好禮連環賞! ► 即睇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