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017
重視生命 莫失互信
近日公院醫療事故頻生,影響到醫生與病人的關係(「醫患關係」),有損醫患之間互信的基礎。公眾對公共醫療系統的要求和關注可以理解,但實在不必因個別事故而對整個公共醫療系統失去信心,令有需要的人不能得到妥善的醫療照顧。
瑪嘉烈醫院早前為一名女病人進行血液透析治療時,錯誤刺穿其動脈;她在進行血管修補手術後,再出現嚴重併發症及中風,情況嚴重。以上事件連同最近病人鄧桂思因醫生「開漏藥」導致肝衰竭而需要換肝的折騰,倍令公眾關注到本地公營醫療的可靠性。
近月公布的醫療事故接二連三,不少還涉及不同公院極為嚴重的、人命攸關的失誤,也還未計病人或其家屬對公院有關救治不力、延誤病情等問題的控訴。
事實上,僅是去年第四季,公院便共錄得12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其中5宗是手術後在病人體內遺留了醫療物料!
這類絕對可藉著程序和制度預防到的失誤,為甚麼仍會出現?
有人進一步質疑醫護人員的質素,其實,醫護人員在今時極為沉重的工作壓力下出錯,若大家以同理心,將心比己,有時的確又情有可原。醫療事故過去會出現,日後仍必陸續有來,最重要的還是︰大家有沒有汲取到過去事故的教訓,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除了繼續要求醫護人員,必須以病人權益為先之外,病人及其家屬都要信任醫生的專業判斷,大家互相信任,而公眾包括一些政客,都應重視「醫患關係」,不要只作太多沒有建設性的批評,或將之政治化,香港才可望有更妥善的醫療服務。
肝衰竭病人鄧桂思求肝,得活肝,其後病情反覆,再獲贈屍肝;最近又懷疑是因醫生「開漏藥」才導致肝衰竭。
這些波折,不但牽動了不少港人情緒,部分更坐言起行,響應器官捐贈,使捐贈器官者人數曾一度急升,但醫生「開漏藥」的失誤,卻又打擊了部分捐贈者對公營醫療系統的觀感,撤回器官捐贈的決定。
我們看到器官捐贈者,會隨著事態發展有相應的情緒反應或後續行動,決定捐器官固然有其原因;不捐,也有他們認為需要表達不滿的理由。
不過,器官捐贈可救人一命,希望有心人不要因為個別的醫療事故而對整個公營醫療系統失去信心,阻延了捐器官救人這件極有意義的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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