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1
利是錢被媽媽沒收了
在接近農曆新年期間的研討會上,總有家長提問該怎樣處理子女的利是錢。在新春期間,孩子收到長輩給予的「利是」,可供使用的零用錢大增,正是培育孩子理財的好時機。
怎樣處理子女的利是錢,是一個為人父母者每年都會面對的難題,而在處理時,只有三個方法:一、讓子女自主處理;二、為子女保管利是錢;三、把利是錢沒收以填補應付新年的額外開支。採用那一方法,須按實際環境而作決定。
當兒子大龍就讀小學時,在春節假期後的一天上學回家後,忿忿的訴說一個同學當天十分不開心,因為他的利是錢全被媽媽沒收了。大龍同時更害怕他跟弟妹們的利是錢也被沒收,因為他們收到的利是錢,只有很小的部分可以自己使用,其餘的也不知去向。
母親趕忙給他們解釋,他們的利是錢並不是被沒收,只是存放在銀行的「兒童目標儲蓄戶口」,並著他們把銀行存摺拿來,向他們講解儲蓄、存款及利息的意義,增加他們理財的知識,給他們上了投資的第一課:利用資本賺取利息是一個低風險的投資行為。
最近在互聯網看到一則傳言,一個孩子因要把利是錢上繳家庭,未能如願購買手提電腦,竟聯絡中國司法部,要求解釋父母此舉是否合法。至今尚未獲悉答覆如何。但在一般情況下,若沒有確切的需要,我不甚認同父母動用子女的利是錢。若真有確實需要,子女也能明白事理,還應先向他們作詳細解釋。
父母處理孩子的利是錢,可按他們的年齡和理財能力,分為三階段,並在每一階段配合適當的理財培育。
第一階段在幼兒時期,孩子未懂得消費,尚未能獨自處理金錢。父母可以讓孩子拆開利是,接觸金錢。這是理財的第一課:認識金錢。父母要簡單扼要地解釋甚麼是金錢、金錢的種類和金錢的用途等知識。父母也應代孩子把利是錢儲存,也可把部分作捐獻,在孩子心中播下愛的教育,及對社會的責任感。
第二階段是小學時期,孩子已學會消費,但在處理大量現金,仍不能作出精明抉擇。父母可以讓他們處理小部分所得的利是錢,給予他們機會自己捐獻,也可以讓他們學習消費,做個精明消費者。餘下的款項,為他們存放於銀行,以賺取利息,從而教導他們投資理念。當然,若餘款足以作其他投資,也可以給他們解釋其他投資渠道,但切要先讓他們明白回報和風險,才可作投資。
第三階段是步入中學,孩子已有充足的理財知識,有足夠能力自己處理金錢。父母可以讓孩子自主處理個人財富,自由決定捐獻、投資還是消費。父母可從旁指導,讓孩子有確實理財的訓練和吸取經驗。
很多父母家長喜歡代替子女作出消費決定,如利用利是錢購買玩具或新衣服。這是不適當的行為,因為任何消費若有所須,則是必需消費,應由父母出錢購買,不應使用孩子的利是錢;若非必須,則是奢侈,奢侈消費還是讓孩子自己決定,不應由父母代勞!
最後還須注意,在第二及第三階段,當孩子自己處理金錢時,不論金額大小,應要他們作賬目記錄,這是理財教育所必需。
作者:陳文超
【香港好去處】etnet全新頻道盛大推出!全港最齊盛事活動資訊盡在掌握!►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