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2017
公司怪招罰員工 遲到要跑5公里 (晴報)
員工常遲到,僱主要設法整頓局面?有網民指公司發出新指引對付遲到的同事,遲到5分鐘要罰跑5公里,如不接受便出警告信,累積3封警告信即解僱。有人力顧問指,公司設罰則要考慮是否合理,估計該公司即使設罰則也難以執行。
打風落雨,交通擠塞,打工仔難免會遲到。有網民在討論區貼出公司的通告,內容指過去2個月發現同事頻頻遲到,即日起累積遲到分鐘最多者,將要「罰跑步」。以遲到5分鐘計,要罰跑5公里;以每12分鐘跑1公里計,約跑60分鐘。通告明言,如不接受者,即收警告信,累積3封信即解僱。事主質疑︰「我想知邊個體能咁勁,跑緊馬拉松咁………大熱天時,跑或行都死。如果話用工作時間做呢個懲罰,咁點做嘢?」
部分人讚公司有制度
大部分網民認為罰則「騎呢」,笑問:「算唔算體罰?跑跑下受傷可唔可以報工傷」。亦有人認為,該公司頗有創意及用心良苦,藉此想員工多鍛練身體。亦有人戲言,「若炎夏跑步暈倒,叫白車可以休息多一日」。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高級培訓顧問黃錦翔指,公司設規條可分為鼓勵性及懲罰性兩大類。「鼓勵性就是處理不嚴重的遲到,例如同事遲到就罰行樓梯,或是罰小小錢當零食基金,而罰行樓梯與公司希望建立健康正面形象有關。」他補充,這些都是自發性文化,不會正式出信或發通告。
罰跑多用於紀律部隊
黃續說,至於懲罰性就是用正式渠道說明規條,例如遲到多少時間就扣錢或罰款等。「試過有女職員因為遲到,加上工作有錯,被上司罰企羞辱。」他強調罰則要講求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員工寧願請病假也不遲到返工,罰則也不能羞辱同事,否則員工不會真心悔改。
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坦言,以前紀律部隊要集訓,才會用罰跑步來訓練隊員紀律性及守時。他估計,即使公司設這類罰則,執行起來也不易,相信員工也未必會履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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