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15
白票「守尾門」?
「守尾門」是賭博遊戲廿一點的一種消極策略,目的是希望透過尾門的決定而令到其他閒家不會盡輸於莊家。以這樣的心態來處理政改問題實是令人啼笑皆非。更有趣的是,政改諮詢開始的時候亦有人建議北京以拒絕任命普選出來的特首這「守尾門」方案,作為確保不會有與中央作對的人當上特首,但隨即有人指出這種安排只會帶來政治危機,亦會「陷中央於不義」。為何今天這些人卻認為要求港人以投白票「守尾門」是完全沒問題?
也有人強調以白票「守尾門」並不違反《基本法》或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不清楚這些人的想法是甚麼。假如以白票「守尾門」目的並非影響選舉結果的話,那麼這種「守尾門」是毫無意義的。這與今天港人不斷揶揄梁振英只得六百八十九票,只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分。假若以白票「守尾門」目的是要左右選舉結果的話,那更嚴重的問題便出現了。
首先,假如因為白票而令理論上當選的特首候選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的話,那便意味著特區必須出現一個「看守政府」以換取時間再重新進行選舉。問題便出在這裏。要知道《基本法》下並沒有「看守政府」這回事。再者,由誰看守?像泰國一樣由軍人看守?還是如其他文明國家般由首席法官或議會首長看守?又或現任的行政長官可以繼續管治香港直至市民合法地選出另一位行政長官?又或是得票最高的候選人雖然不可以正式擔任行政長官,卻可以成為看守行政長官?凡此種種如何界定?
簡單而言,我們必須修改《基本法》。這不是唯一憲制上之困難。大家應該記得董建華下台時,人大常委會便曾作出一次權威性的釋法,指出特首任期無論出現甚麼變化,也只為五年,不可以多,也不可以少。那麼看守政府是否也違反了這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在政治上,這建議也絕不可行。試想,一位得票幾近數十萬、甚至一百萬的候選人,因為白票的多寡而決定他是否可擔任行政長官,難道不會掀起另一輪社會嚴重分化、爭拗不斷的政治危機嗎?再者,在一個不民主、不公平的選舉制度下,誰敢說下一輪選舉必然能選出一位合法的行政長官?如果選舉不斷被白票否決又如何?看守特首是否可以長期執政?他的施政目標會是怎樣?特區可否完全停頓下來而靜候不知何時可選出一位符合資格的行政長官?
最重要的是,我們爭取的是一個合理的選舉制度,而非一個消極的否決制度。白票「守尾門」並不能化解目前中央與港人互不信任的死局。相反,選出來的特首不為港人所接受,只會進一步擴大中央與港人缺乏互信之鴻溝。
時至今日,我們面對的已不單是希望透過普選解決管治質素之問題了。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更嚴峻、更深層之困局:這便是一國兩制之意義在哪裡,是否可以落實?特區會否長時間淪於一個極度分化、難以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的死局。這不是一些旁門左道,小修小補的建議可解決的問題。北京和民主派必須拿出勇氣,展示誠意,建立互信。中央應明確承諾最終港人可得到真正的普選行政長官和一個不存在功能組別的立法會。民主派也須接受堅持任何中央認為不符合《基本法》的提名程序只會是落實真普選的絆腳石。與其大家花時間在這些所謂「守尾門」、小修小補的政改建議上,不若大家齊心面對這死局的核心問題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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