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2010
我為何反對政府降低舊樓強拍門檻?
上周,我史無前例於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強烈反對政府將舊樓強制拍賣的門檻由九成業權降至八成;事後不少人問:為什麼這次如此出位?現闡釋原因如下:
受強拍條例影響的私人樓宇為數不少(逾2500幢),然而,很多市民並不明白條例背後的目的及影響。不少人還以為這是市建局重建項目或政府收地;不僅一般市民不明白事件對他們的影響,甚至一位住在山頂只有六夥的舊樓的外藉律師,亦是在讀過我發表的有關文章後方發現,他的住處(由於已有65%業權被收購)亦大有機會遭強拍,表示十分擔心。
條例真正目的:方便發展商
有見及此,我認為有需要嚴正指出──此條例其實是為方便私人發展商收樓而設。發展局官員亦曾公開承認,此舉並非為保障樓宇安全,而是為促進私人發展。
經濟定律證明,降低強拍門檻等於降低小業主的議價能力;換言之,受影響的弱勢市民可獲得的賠償將大減。發展商田生集團主席早前就公開表示,自從市場上出現降低門檻的威脅後,小業主叫價明顯開始軟化,而他亦展望今年公司的生意會因此而倍增。另外,強拍跟市建局重建項目不同,後者會有措施安置受影響的租戶,但私人發展商則不會有相關的完善措施。
雖然政府指大部分50年樓齡以上的舊樓聚集於九龍區,但土地審裁處過去的21宗強拍個案中,大部份都涉及極具發展潛力的港島區域,包括大坑、銅鑼灣、灣仔。發展商急於降低強拍門檻的目的,昭然若揭。
數據欠奉 難以服眾
在資本主義和香港的法律制度下,產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政府方可立法強奪私人產業。如今,政府為了促進發展商生意而強奪小業主業權,就必須確保法例對小業主有足夠保障,例如加入條款,讓小業主有更大空間參與重建,或安置被迫遷的租戶,令法例不要側重於大發展商的利益。
一些傾向支持政府方案的立法會議員指,受影響的小業主當中有不少是“釘子戶”,他們是為了向發展商開天價而收購舊樓業權。我明白小業主中難免會有釘子戶,但問題是政府並沒有提供相關數據。
整件事上,政府令人失望之處是無法提供重要數據。首先,將強拍門檻降低至八成業權後,將增加多少項重建項目?受影響人士當中有多少是租戶?對經濟影響如何?政府始終無法回答。在這種毫無實質數據支持的情況下,政府官員竟然還公開呼籲我們相信她,並指法例通過後會引進調解方案云云。可惜,相信一些舊商鋪在調解方案引進前恐怕已遭強拍。而根據政府往績,一旦法例通過,政府往往便對其承諾採取“拖”字訣,這樣,叫大家如何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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