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6/2022
私隱署5年收700宗物管投訴 保安強制訪客登記身份證 涉違私隱例
【晴報專訊】市民拜訪親友,屋苑保安或會要求登記身份證。私隱專員公署表示,過去5年接獲逾700宗涉及物業管理投訴,並調查最近4宗、涉4間物業管理公司,包括強制要求外賣員提供身份證作登記,涉違反收集個人資料規定。
公署指物管應提供侵犯私隱較低的選項予訪客,例如直接向住戶核實其身份,並不鼓勵硬性規定以身份證登記。
怡信物業管理負責的筲箕灣東旭苑,有外賣員投訴保安員要求必須出示身份證作訪客登記。(資料圖片)
公署過去5年共接獲731涉及物業管理的投訴,去年便有154宗,經調查近期4宗個案發現,由怡信物業管理負責的筲箕灣東旭苑,有外賣員投訴保安員要求必須出示身份證作訪客登記,不接受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最後更被拒進入大廈。
健康申報 毋須提供詳細住址
鍾麗玲(中)建議物管公司可直接向住戶核實訪客身份,左為首席個人資料主任(投訴)陳美儀 、右為首席個人資料主任(合規及查詢)(署理) 郭正熙。
私隱專員鍾麗玲指,理解物管人員無法監察訪客的活動,但身份證號碼屬敏感個人資料,據《私隱條例》規定,物管可登記訪客的身份證,但依據守則,亦應向訪客提供侵犯私隱較低的證明文件選項,如員工證,或直接向戶住核實身份,強調不鼓勵以身份證作登記;即使疫情期間,如要求訪客作健康申報,亦毋須提供詳細住址。
其餘3宗投訴則涉違反保存及使用個人資料規定,包括負責上水清河邨的創毅物業服務顧問,在協助政府派口罩時,要求住戶在共用表格填寫單位、姓名及簽署等,但表格置於工作枱旁並無遮蓋,途人可清晰看見,更無訂立保存期限;亦有筲箕灣柏匯住戶投訴,物管公司尊家管業的保安員擅自向另一名業主提供其電話號碼,明顯違反收集個人資料使用目的,作私人聯絡之用。
私隱署向4物管公司發指示
另負責管理長洲桂濤花園的昌生物業代理及管理,在屋苑告示板公開張貼載有48名業主的姓名、地址等資料的追收集資通告名單,鍾引述昌生稱,「查冊亦可查到(業主資料)」,鍾解釋因使用目的不一,這屬不妥當處理,認為昌生可向業主發信,無必要「公告天下」。
公署已向4間物管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指示糾正違反事項,包括燒毀個人資料、檢視訪客登記程序、制定保存期限指引、若非得到當事人同意不得向第三者披露個人資料等。本報向涉事4間物管公司查詢,截稿前均未有回應。
誤棄置病人紀錄 康健:已處分涉事人員
私隱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揭示康健醫療及牙科服務位於炮台山的醫務中心,去年3月14日將一個載有病人醫療紀錄的紙箱,放在近垃圾箱的位置,被清潔工錯誤地當廢物處理,涉及294名病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診斷紀錄等,其中292人已有7年沒求診,但康健事隔3個月、即6月2日才向公署通報。
鍾麗玲引述康健稱,3年未有求診的病人資料會視作不活躍醫療紀錄,應送至中央倉庫,已去信及致電受影響病人解釋。對於事隔3個月才通報,康健解釋因無保存相關事件紀錄,且涉事人員包括一名總經理已離職,未能確認外洩原因。專員已向康健送達執行通知,指示糾正及防止違規情況。
康健回應本報稱,已向受影響病人致歉,發現事件後已及時進行內部調查及採取補救措施,並對涉事人員紀律處分,主動通報公署。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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