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2021
「愛國者治港」的反思
最近「愛國者治港」之說甚囂塵上。但太陽底下無新事,此說是陳腔,不是新調。早在1984年6月,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已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可見「愛國者治港」是舊調重彈。而事實上,自香港回歸之後,「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已成為中央治港的既定政策,江澤民、胡錦濤時期也都延續相關方針。例如2004年12月20日,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澳門回歸五周年慶祝大會上演講時就提到,「要堅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依法治港、依法治澳,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此一舊調,首先是鄧小平言明「以愛國者為主體治港」,換言之不排除有「非主體」的存在,也就是說,「愛國者」佔大多數,而「非愛國者」可扮演「花瓶」的作用。這一向是中共管治的特色,例如「人大」是主體,「政協」便是花瓶,名曰「統戰」。如今據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說:「特區在政權及非政權組織,以及教育、傳媒等多個領域,尚未真正形成穩固的『愛國者治港』局面,可見「主體」二字消失了,治港者必須全部「愛國」,管治才能穩固。
但問題跟著來了,怎樣才算「愛國者」?鄧小平對「愛國者」的定義較寬鬆和空泛,而回歸以來,香港出現口頭上喊著愛國,實質只是投機的人,屈指難數,他們是愛國者嗎?反而一些真心支持「一國兩制」,但持有不同意見的人,被認為是不愛國。畢竟人心難測,除非發明一個「照心機」才知真相,否則滿嘴愛國,可能心裏叛國。
另一個問題則是,愛國者又是否同時愛黨?據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於3月3日在報章刊文,指愛國包含對黨領導的尊重,但愛國並不等於要求愛黨,因愛黨是黨員義務,香港人作為中國公民承擔的是愛國義務,對共產黨是尊重而非強制熱愛。他更強調,中央決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圖章或忠誠的廢物,而是賢能的愛國者。
「國」不同「黨」。「國」的範圍大,「黨」的範圍便小得多,全國十四億人,不是人人都是黨員。如果愛國必須愛黨,那麼與其「愛國者治港」,倒不如「共產黨員治港」,治港者必須入黨。
不過對於田飛龍所謂「愛國並不等於要求愛黨」之說,可能也有異議。早在2月23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公布《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對於公職人員及區議員是否須「愛國愛黨」時,他已指出根據《憲法》第一條,中國奉行社會主義制度,並由中國共產黨帶領,任何人禁止組織和破壞該制度,認為愛國但不愛黨,是「說不過去」。
究竟愛國應否愛黨?還是可以不愛黨?哪一種說法才算是政治正確?無論哪一種說法才對,可以想像,在中央眼中,政治正確者,政治前途似錦,有機會飛黃騰達,可以問鼎下屆香港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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