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21
長者屋是物業版的年金
上次提到,我跟一位朋友Patsy談到退休之後「住」的問題。她是大學講師,過去一直住在學校提供的宿舍,還有兩年就退休,現時手上沒有物業。她擔心退休之後能否買到,或租到一個心儀(包括價錢和質素)的單位。
我提醒她,退休之後租樓住長遠不是辦法,一來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每個月交租,有種「食老本」的感覺。而且,隨著年紀大了,未必能承受「搬家」的煩惱。更甚的是,如果年紀再大一點,最終可能未必租到樓。
但今時今日,樓價不斷創新高,如果要一筆過付清樓價,隨時「食掉」自己的老本,而且也未必能買到心儀的單位。因此,我告訴Patsy,以他們夫婦的情況,可能申請由房協發展和管理的「長者屋」更合適。
「這個由房協統籌的計劃,全稱『長者安居樂』的住屋計劃,早在1999年已經推出,首兩個試驗項目分別於2003和2004年落成,為中產長者提供集居住、康樂設施和醫療護理於一身的居所。」
「啊,已經這麼多年了?我一直沒留意,除了幾年前的雋悅,我有點印象外,真的未聽過呢。」
(資料圖片)
「該兩個試驗項目分別位於將軍澳的樂頤居和佐敦谷的彩頤居,但總單位也不過576個,其實不算多。即使北角雋悅的地盤面積較大,也不過提供588個單位。隨著退休潮的出現,相信需求會繼續增加。」
「嗯,到底這些『長者屋』的運作如何?」
「簡單來說,妳要先付一筆『租住權費』,就可以終身入住長者屋,不再擔憂被加租或迫遷,但妳仍然要付管理費。另外,使用居所提供的部分設備時也是要付費的。不過,如果入住不足10年便遷出或離世,可以按比例收回部分租住權費。」
「咦,聽妳這樣說,這種租住權的安排,有點像年金喎,總之,愈長命愈著數?」
「對呀,這種長者房屋的安排,真的好像年金,我自己稱它做『物業版』的年金,因為跟正統年金一樣,妳是一筆過支付一筆錢給保險公司(現在是房協),然後保險公司每月支付年金作為妳的退休生活費,直到妳身故為止(現在是獲得租住權,或者等於房協替妳每月交租,直到妳身故為止),總之,愈長命愈著數。」
「但短命豈不是很蝕抵?」
「明白,因此,計劃是有10年保證期的。如果是年金的話,投保人保證可以獲得支付本金的105%金額,即是萬一受保人短命,幾年後便過身,年金公司會繼續向受益人發放年金,直到支付了本金的105%為止。這次房協也有這種安排,即是租戶如果太短命,也可以獲退回部分租住權費。」 (待續)
作者電郵:lkslo@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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