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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0-11-16

    強制檢測周日起實施,指明註冊醫生若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該人接受檢測。你認同此措施嗎?(1104人參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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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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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認同
      • 7%
    • 無意見
      • 0%

    任何人若違反規例,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違令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你點睇罰則?

    • 過重
      • 12%
    • 過輕
      • 14%
    • 合適
      • 71%
    • 無意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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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0-11-16 10:01 AM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日前表示,行政會議通過法律599J章,條例將為政府提供法律框架,強制某類人士進行強制檢測,如特定處所和職業人士。另外,如註冊醫生有所懷疑,亦可透過書面通知,強制求診者進行檢測。有關法例周日(15日)凌晨零時生效,如不主動進行檢測,則可被罰款2000元和會收到強制檢測令,仍不遵從者,則可被罰款2.5萬元,並監禁6個月。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說,實施首日差不多每位病人都願意,估計當局做法令病人心理或想法有變,願意為公共衛生著想而檢測。但他希望再與當局商討執行細節,例如醫生向病人發出的書面指示應如何撰寫,是否要向當局上報個案讓當局跟進等。

    強制檢測周日起實施,指明註冊醫生若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該人接受檢測。你認同此措施嗎?你點睇罰則?
    發表於 2020-11-16 10:01 AM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日前表示,行政會議通過法律599J章,條例將為政府提供法律框架,強制某類人士進行強制檢測,如特定處所和職業人士。另外,如註冊醫生有所懷疑,亦可透過書面通知,強制求診者進行檢測。有關法例周日(15日)凌晨零時生效,如不主動進行檢測,則可被罰款2000元和會收到強制檢測令,仍不遵從者,則可被罰款2.5萬元,並監禁6個月。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說,實施首日差不多每位病人都願意,估計當局做法令病人心理或想法有變,願意為公共衛生著想而檢測。但他希望再與當局商討執行細節,例如醫生向病人發出的書面指示應如何撰寫,是否要向當局上報個案讓當局跟進等。

    強制檢測周日起實施,指明註冊醫生若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該人接受檢測。你認同此措施嗎?你點睇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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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熱愛香港發表於 2020-11-23 12:30 AM via app
  • #19
  • 在民主自由的社會,人類擁有的自由,病毒同樣享有。

    新冠病毒的防疫措施,人類應該要反思:民主自由的真諦是甚麼?追求民主自由的初心又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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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熱愛香港發表於 2020-11-23 12:18 AM via app
  • #17
  • 新冠病毒給所有民主社會敲起了警鐘,不能讓民衆打住人權私隱的旗號而任意妄為,將個人所謂權利自由無限放大,妄顧社會整體公共衛生安全,毫無社會責任和道德!

    新冠病毒傳染性極高,每一個市民都要盡公民責任,保護自己及他人,將受到感染的機會減至最低,也是保護醫療系統免於崩潰,更是保護每一個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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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熱愛香港發表於 2020-11-23 12:17 AM via app
  • #16
  • 毫無疑問,目前的第四波肯定不會是最後一波,按現時港府的張馳有度防疫做法,相信陸續有來,可是能否如首三波一樣小範圍爆發而有驚無險呢?恐怕不會每次都如此幸運。

    全地球都將希望寄托在疫苗身上,暫不說那些窮困落後國家買不起,就算香港有大量儲備,不用愁錢,也不知何時能買到,因為在國際上無江湖地位唄!唯有排隊慢慢地等。當然我國已有五款疫苗進入第三期測試,印尼及巴西很快便會為大量民眾打我國疫苗。只要香港開口要疫苗,阿爺肯定即時送上門,奈何部份港人尤其黃屍醫護又話對國貨無信心。等到牛年馬月,終於有來佬貨供應時,又有多少港人會打疫苗呢?若人數不多,根本不會有預防效果。當只需要付出一點時間成本去做全民檢測都不願意,那就不用期望有很多人會打疫苗,畢竟是一個入侵性防疫措施。

    那香港就只能自絕於國門前,繼續自轉,直到病毒在地球上消失。老天爺呀!那要等到何時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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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7 10:13 AM
  • #15
  • continue from #14 (工聯會促廉署徹查胡志偉混賬)

    鄧家彪質疑這些服務是否真的提供,而服務的供應商在傳媒追查下,發現是老人服務中心;而該老人中心的負責人否認向胡議辦提供清潔服務,鄧家彪直指相關開銷是「不可思議」。

    《大公報》接連披露胡志偉在2013年至2016年,每月申報一萬六千多元至一萬八千元的流動宣傳車的混亂賬目。鄧家彪質疑胡志偉在日常的議會期內,而非在選舉期間狂租流動宣傳車的舉動,是非常離奇,「究竟租車費用去咗邊?連個車牌資料都無!」鄧指最令人懷疑的兩間宣傳車供應商,竟然是「孖兄弟」;該兩間服務供應商都是與胡志偉及民主黨有政治連繫,「更重要的是,註冊公司的註冊地址係經營按摩的芬蘭浴地方,好奇怪。」鄧質疑兩間所謂向胡志偉議員辦事處提供服務的公司是否實質存在,有關服務是否出現等,希望廉署秉公辦理,立案徹查。

    不是辭職就可了事

    雖然胡志偉已「鬧辭」立法會議員一職,混亂賬目被《大公報》揭發後,昨日政壇隨即傳出他不參選出年立法會的消息。鄧家彪指斥胡志偉不是辭職就可了事,可以胡混過關。

    (quoted from Wenweipo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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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7 10:09 AM
  • #14
  • 工聯會促廉署徹查胡志偉混賬

    「鬧辭」召集人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混賬愈揭愈多,愈揭愈臭。《大公報》獨家連環揭發胡志偉於2013年至2016年,涉嫌虛報開支呃公帑後,連續多天有市民到廉署要求立案徹查。工聯會九龍東團隊昨日(16日)到廉政公署投訴,要求廉政公署嚴肅徹查胡志偉是否虛報開支騙取公帑,還市民知情權。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表示,胡志偉身為立法會議員,居然不以身作則,申報賬目混亂,涉及眾多問題,廉署應主動立案調查。

    繼日前元朗監察議會召集人李月民到廉政公署舉報胡志偉涉嫌以自己人公司、沒有提供相關服務卻開出服務單據,涉呃公帑要求調查後;昨早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與幾位地區幹事包括蘇嘉樂、劉學廉等,帶同請願信到廉政公署總部,要求廉署立案調查胡志偉涉嫌虛報開支騙取公帑。

    鄧家彪質疑服務真實性

    鄧家彪指出,根據傳媒從公開資料的調查報道,揭發胡志偉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開支報銷的賬目不清,涉嫌欺騙資助立法會議員營運的公帑,包括胡志偉的地區議員辦事處報銷清潔服務、租賃速印機及流動宣傳車服務。

    (to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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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7 10:05 AM
  • #13
  • Good question!

  • 引用 #12 尋常百姓 發表於 2020-11-17 09:52 AM

    這又有什麼好爭論的呢!?為你健康好過,也為社會著想! 是否要香港好像美國那樣,死了廿多萬人還要為帶不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尋常百姓發表於 2020-11-17 09:52 AM
  • #12
  • 這又有什麼好爭論的呢!?為你健康好過,也為社會著想!
    是否要香港好像美國那樣,死了廿多萬人還要為帶不帶口罩爭論不休呢!

    這平台建立這樣的論題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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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yg發表於 2020-11-16 06:07 PM via app
  • #11
  • 有臨時醫院,臨時隔離營,但檢測站沒有,新冠肺炎診每天90批樽係晨早較快,廢人政府完全無工作邏輯思維。
    將18區肺炎診所改為測驗中心便是,流感病先測後自行政府/私家醫生。還可幫店舖員工及中港工作員資助或強測,區域爆發人也即時對號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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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6 05:34 PM
  • #10
  • continue from #9 (胡志偉公帑租車 單據地址係骨場)

    直擊「閃耀」地址 女技師駐場

    兩間「閃耀」董事涉及民主黨核心成員,「閃耀娛樂」2014年成立時公司註冊辦事處是深水埗大埔道一住宅大廈閣樓,與胡志偉議員辦事處向「閃耀製作」發出收據上的地址相同,但上址由2010年至今其實是一間色情按摩院。

    (quoted from Takungpao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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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6 05:30 PM
  • #9
  • continue from #8 (胡志偉公帑租車 單據地址係骨場)

    立法會的報銷單據只列出宣傳車每月租用12日的日數,每日租車時段及每日1400元租金,但對於車身的宣傳廣告,報銷單只附上三款胡志偉的宣傳海報,報稱是宣傳貨車的車身廣告,卻沒有該輛出租貨車的相片及車牌資料等。「立法會開銷申報唔需填車牌資料,畀班議員好大走盞位,要堵塞漏洞。我哋做選舉時,要成架宣傳車影出嚟上報。」前民建聯資深區議員、會計師江子榮說。

    大公報記者發現,由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合共35個月,胡志偉交給立法會報銷的宣傳貨車車身的三幅胡志偉宣傳海報,都是一模一樣!即使2014年5月後,宣傳貨車的供應商由「閃耀製作有限公司」轉為另一間「閃耀娛樂製作有限公司」,租賃費亦由每月16800元增加至18000元,但仍舊續用同款的宣傳海報,報銷單據申報的地址及聯絡電話也完全相同。

    兩間「閃耀」儼如孖胎,但公司註冊資料顯示,兩間「閃耀」的股東及董事不同,是兩間不同的公司。閃耀製作有限公司的董事是民主黨創黨元老李建賢及朱耀明子朱牧華,股東是慈善機構註冊的「黃大仙上邨及鳳凰新村的老人服務中心」;閃耀娛樂製作有限公司董事及持一半股權的的股東,則是民主黨前中央委員會委員黃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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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6 05:22 PM
  • #8
  • 胡志偉公帑租車 單據地址係骨場

    《大公報》日前獨家踢爆「鬧辭」主角胡志偉涉嫌虛報開支後,大公報記者繼續追查,再揭其他混賬!胡志偉報銷約70萬元宣傳貨車的三年租賃費用,是由向胡提供租賃速影機的「閃耀製作有限公司」同期包攬,中途胡志偉轉用租車費更高的「閃耀娛樂製作有限公司」,但兩間「閃耀」的聯絡人,都是胡志偉報銷清潔服務供應商「黃大仙上邨及鳳凰新村老人服務中心」的黎姑娘。「閃耀娛樂」是民主黨前中央委員會委員黃堅成持股的私人公司,胡志偉的立法會報銷資料卻報稱「閃耀娛樂」是自資社會企業,兩間「閃耀」的申報地址則是一間色情芬蘭浴中心。會計師江子榮說:「個個都提供服務?兩間『閃耀』關係咁複雜,我質疑成個運作都係假,ICAC要介入調查!」

    報銷租車竟無需提供車牌

    胡志偉向立法會報銷開支的單據顯示,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胡每月報銷租賃5.5噸密斗貨車作為宣傳用途,宣傳車巡行觀塘區及黃大仙區,閃耀製作每月收取16800元租賃費,包司機費、汽油及雜項開支等。

    (to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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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0-11-16 05:19 PM
  • #7
  • 116萬市民簽名支持DQ四攬炒議員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 today: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獲得了香港社會各界的熱烈歡迎。11月12日至15日,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和福建社團聯會聯合發起「支持人大決定 踢走攬炒議員」街頭簽名活動,得到了1100多個政黨社團的積極響應,收集到市民支持簽名共計超過116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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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psangza發表於 2020-11-16 02:41 PM via mobile
  • #6
  • 那些反對全民檢測的團體,第一個就應該捉他們去檢測,因為他們有病毒都唔會話畀人聽,病毒的溫床。

  • 引用 #5 kapsangza 發表於 2020-11-16 02:20 PM

    只有全民強制檢測,香港才有望清零。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kapsangza發表於 2020-11-16 02:20 PM via mobile
  • #5
  • 只有全民強制檢測,香港才有望清零。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吡吡發表於 2020-11-16 01:05 PM via mobile
  • #4
  • 註冊醫生若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只要每封通知書醫生收番一萬幾千,病人交唔起由政府俾,政府支持唔住再由中央出,我包保條例好快通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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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空吗發表於 2020-11-16 11:08 AM via app
  • #3
  • 這是頭痛醫頭、脚痛醫脚,起不了根本作用。正確應該實行全民檢測,切断傳播鏈。别無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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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通版主發表於 2020-11-16 10:01 AM
  • #2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日前表示,行政會議通過法律599J章,條例將為政府提供法律框架,強制某類人士進行強制檢測,如特定處所和職業人士。另外,如註冊醫生有所懷疑,亦可透過書面通知,強制求診者進行檢測。有關法例周日(15日)凌晨零時生效,如不主動進行檢測,則可被罰款2000元和會收到強制檢測令,仍不遵從者,則可被罰款2.5萬元,並監禁6個月。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說,實施首日差不多每位病人都願意,估計當局做法令病人心理或想法有變,願意為公共衛生著想而檢測。但他希望再與當局商討執行細節,例如醫生向病人發出的書面指示應如何撰寫,是否要向當局上報個案讓當局跟進等。

    強制檢測周日起實施,指明註冊醫生若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該人接受檢測。你認同此措施嗎?你點睇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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