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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20

高調拉黎智英搜蘋果 「港區國安法」不是擺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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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初,反修例事件仍未發展到扔氣油彈,以及無差別毆打不同政見人士時,有一些極具影響力、貼近權力的有心人問我「如何收科」,我說最後一定是北京介入。

 

  當時許多人覺得這不是辦法,而且有六四前車可鑑,擔心出解放軍會引發傷亡,會被外國制裁,影響香港經濟。

 

  我用一個簡單咁邏輯,去解釋我的分析。政府和街上的示威者,是兩個反修例事件中解決問題的最關鍵因素。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政府企硬。

 

  問題來了:

 

  1.除非政府讓步,否則示威者不會自己回家;

 

  2.除非示威者自己覺得無癮,雖然政府不讓步,但他們也放棄繼續爭取訴求;

 

  3.除非示威者奪權成功,推翻香港特區政府;

 

  4.除非特區政府/中央政府以武力把示威者趕回家;

 

  1和2是和平方式,3和4是武力。當時即使未發生大規模暴力,但都知道政府拒不讓步,不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示威者會堅持上街,所以情況1和2的和平方式絕不可能;好了,情況3是示威者可以奪權成功,這是痴心妄想,又不可能;結果只有4。

 

  而特區政府是不敢亦不會太強硬對待示威者,所以北京介入是唯一可能。

 

  問題只是以甚麼方式的介入,出動解放軍也好、武警也好,不管怎樣,也要引用基本法第18條,以局部全國性法律,例如國安法和反恐法放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猜不到後來北京竟然想出用「港區國安法」而已)。

 

  當時已相信,若真的動用了基本法第18條,那肯定是雷霆萬鈞的,拉黎智英、封壹傳媒、解決港台、整頓中小學教育系統等是必然事;果然,現在差不多每件事都做了。

 

  現在連黎智英個仔都拉,就更加證明。這樣說不是說分析如何準確,其實只要在中國歷史中找一些蛛絲馬跡,便知大概。

 

  從50年代的西藏、80年代的新疆、地方地下教會、甚至六四,也是如出一轍;就是當有任何危害國家利益事件時,北京會毫不猶豫出手。

 

  如果香港毫無影響力,北京才懶得理有沒有23條立法。但香港變成西方勢力顛覆中國的基地,那麼北京便只有出重手了。

 

  之前還可以拖拖拉拉,但去年反修例事件,示威者竟高調要攬炒香港,而且行為暴力和極端化,燒美心和中資銀行店舖、十分具目標性,堵路搞罷課、破壞地鐵和大學,所有這些行為都是攬炒。

 

  試從北京思維出發,怎樣解決香港問題?

 

  既然想到訂立「港區國安法」,就不只是擺擺門面;做出來,而且高調執行,才達到殺雞儆猴、殺一儆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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