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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7-02-27

    七警案惹爭議,有立法會議員倡訂立「辱警罪」,你支持嗎?(5541人參與)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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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結果 (5541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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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2-27 11:05 AM
  • 七警案引起爭議,社會掀起訂立辱警罪討論。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認為,自佔領行動後不少人仇視警隊,有警察執法時被市民挑釁及辱罵,認為有必要訂立辱警罪。她續指,辱警罪的刑罰不一定要判囚,可向違例者發出「牛肉乾」,讓執法人員在有尊嚴環境下執行任務。

    不過,另一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指現時社會撕裂,不適宜立此法例,相信警務人員接受過專業訓練,理應保持克制及有足夠能力處理市民行為。

    你支持訂立「辱警罪」嗎?
    發表於 2017-2-27 11:05 AM
  • 七警案引起爭議,社會掀起訂立辱警罪討論。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認為,自佔領行動後不少人仇視警隊,有警察執法時被市民挑釁及辱罵,認為有必要訂立辱警罪。她續指,辱警罪的刑罰不一定要判囚,可向違例者發出「牛肉乾」,讓執法人員在有尊嚴環境下執行任務。

    不過,另一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指現時社會撕裂,不適宜立此法例,相信警務人員接受過專業訓練,理應保持克制及有足夠能力處理市民行為。

    你支持訂立「辱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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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kqq發表於 2017-3-7 04:59 PM
  • #29
  • 六十後,有冇中甚麼生果扑毒,就不你來說的,因為現在都是看頭條或晴報,哈..

    問句六十後,你今天食咗藥未?????

  • 引用 #28 六十後男士 發表於 2017-3-7 11:07 AM

    閣下中了生果毒, 可能無得醫. 公平社會不容許任何一方仗勢欺負其他人. 警方不可, 示威者不可, 法官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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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7-3-7 11:07 AM
  • #28
  • 閣下中了生果毒, 可能無得醫.
    公平社會不容許任何一方仗勢欺負其他人.
    警方不可, 示威者不可, 法官也不可.
    辱公職人員罪行, 保護執法者可公正客觀執行職務, 不受示威者欺凌, 何錯之有?
    示威者不是普通手無寸鐵市民, 他們有預謀, 有組織, 有訓練和有外國勢力. 警方和示威者應該同被保護.
    另香港人要求監督法官, 不可司法獨大, 或者法官治港.
    這是因為法庭不斷釋放不公義訊息, 動搖人民信心, 自己找死.

  • 引用 #27 hkqq 發表於 2017-3-7 10:26 AM

    警察由於擁执法權力,99.9%警員都是優良的,但樹大有枯枝.難保就一些壞警攬用職權的,就像7警破壞香港法治最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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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kqq發表於 2017-3-7 10:26 AM
  • #27
  • 警察由於擁执法權力,99.9%警員都是優良的,但樹大有枯枝.難保就一些壞警攬用職權的,就像7警破壞香港法治最跟本一樣.同樣香港大部份市民99.9%都在警員执法時預與配合及幫助,不能因小數不合作或壞份子,就胡亂立法,影響深遠.由其這次因7位壊警知法犯法,把香港得來不易的法治精神敗壞. 就一些人借題發揮提出立法.{竟然是因一些犯罪人員...},莫非看觀們想香港回歸 1970年以前 ??????自回歸後一小部份市民及公職人員,在有意意識的破壞香港法治精神,意欲跟上大陸的貪腐精神.是香港之危!!!香港人要清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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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fho28發表於 2017-3-6 11:19 AM
  • #26
  • 辱警當然唔得啦!但被警辱一樣唔得呀!一併訂立「辱警罪」「辱民罪」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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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7-3-2 10:41 PM
  • #25
  • 看過香港人的七警,再看美國人的七警!

    香港人繼續的糟蹋自己優秀盡忠正義的警察團隊,到曾2.0接捧,就把香港更接近的與美國民主國家警隊去接軌!

    Police: Indicted Baltimore officers '1930s-style gangsters'

    http://abcnews.go.com/US/wireStory/police-indicted-baltimore-officers-1930s-style-gangsters-45850602
    * By JULIET LINDERMAN, ASSOCIATED PRESS
 BALTIMORE — Mar 2, 2017, 3:51 AM ET
    The Associated Press

    Seven Baltimore officers were so unfazed by U.S. Justice Department scrutiny of abusive policing that they kept falsely detaining people, stealing their money and property, and faking reports to cover it up, according to a damning federal indictment.

    Federal prosecutors announced charges Wednesday against seven officers in Baltimore, where a consent decree approved in the final days of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obligates police to stop abusive tactics and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including unlaw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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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7-3-2 10:02 AM
  • #24
  • 在香港一個法治的地方,反而公眾服務的人員,公僕,執法者都不能受到應有有尊重,配合和執法工作的時候不能受到優先,和市民的禮待,簡直是諷刺!

    在美國,一個巴士司機都可受法例的保障,如果有人向其動粗,便可被控加重刑罰的刑事罪行!所以在香港當每個人都已經有一定的教養和素質的時候,向其他人不守規則的時候,加重刑罰是大家應可接受的提醒!正如政府在賣廣告,教人向救謢人員車輛相讓事,如果市民不守法阻礙公務人員執法工作的時候,施行罸則,這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香港要的是巜公眾服務人員保護法》!

  • 引用 #23 左中右 發表於 2017-3-2 10:01 AM

    近年香港人甚至來港旅遊的人士都甚為懂得自己有權利,人權!加上曾一特首鼓吹的服務承諾,再加上大量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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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7-3-2 10:01 AM
  • #23
  • 近年香港人甚至來港旅遊的人士都甚為懂得自己有權利,人權!加上曾一特首鼓吹的服務承諾,再加上大量政府出資的《教育市民權利,擧報投訴政府部門的耍太極等等》的廣告投進大小黃媒電台網站!

    使個人權利無限放大,而執法,公眾服務的公僕服務員工相反在執行早常工作經常受到侮辱,挑虋,阻攔,妨礙甚至傷害個人身體安全!食環署人員被誤殺,立法局區議局的保安被推撞受傷,巴士司機被人挑虋,用手機拍攝,辱罵!甚至警員抄牌都受到人家的太太拿較剪相向,而其丈夫可以用手機追迫拍攝警員,同時叫囂辱罵,步步進逼,置警察叫停,叫後退而不顧!這些例子都表明公眾服務人員的工作越來越困難,危機而且無法執行所需任務和工作!

  • 引用 #22 左中右 發表於 2017-3-2 10:00 AM

    辱警罪? 癡線! 你話要辱警罪就會有辱警罪? 你可以提,人家可以反對,拉布,打輿論戰,講到社交媒體,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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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7-3-2 10:00 AM
  • #22
  • 辱警罪?
    癡線!

    你話要辱警罪就會有辱警罪?
    你可以提,人家可以反對,拉布,打輿論戰,講到社交媒體,幾時夠人揮!
    到時輸咗,輸人又輸陣.自討沒趣,得過嬲!

    香港要的是巜公眾服務人員保護法》!

    涵蓋範圍包括所有紀律部隊:警察,消防,海關,救護!再加上其他需要面對大量公眾市民的食環署,衞生,控煙辦,交通督導,康民署,公園,郊野公園管理員,港鐵,機場,碼頭管理,以至巴士司機及醫院醫生䕶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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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7-3-1 08:53 PM
  • #21
  • 女: 真普選平台?o羊o黎o架?

    D300+: 唔俾700萬市民一人一票,326只得我們同誠哥去投票,就叫「真普選」明未?

    女: 咁誇?

    D300+: 做野啦!淨係識問 ^_^

    男: 自己信用自己check?有用o羊?

    秋生: 你話呢?eg建制選委,講一套(831框架,選委負責提名候選人入閘),做同一套(提名了林鄭),講一套(831框架,選特首由700萬市民一人一票),做同一套(3月26,700萬人無票,建制選委也當自己無票唔去投票)

    男: 係咪建制選委信用越高?泛民信用越低咁解呀?

    秋生: 泛民連4個爛生果揀2個都做得出? 泛民你地玩晒啦3月26日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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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ifeikong發表於 2017-3-1 07:55 AM
  • #20
  • 說得好。 讚一個。

  • 引用 #14 有d野講 發表於 2017-2-27 06:22 PM

    " didier...当年八万五是良策,什麽坏鬼民意" 八萬五唔係壞諗法,只不過係官員執行能力有問題,同埋班地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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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7-2-28 11:53 PM
  • #19
  • 學校老師都叫阿Sir添
    我上下文講既係,政治部o既阿Sir

    差佬散仔阿Sir
    何只工聯會唔怕
    老廉天職就係得罪(查)阿Sir添 ^o^
    但即使老廉都唔敢查政治部阿Sir囉

    恕我,
    借題發揮下,
    鬍鬚曾有鬍鬚,但唔係我老豆囉
    鬍鬚曾有擦泛民心,但唔係唔過了泛民一棟囉 ^o^

    2017選舉有2個劇本
    泛民否決了「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劇本
    泛民自甘墮落做了全港市民公敵c蠢

    鬍鬚曾仲「勾引」泛民,
    積極參與泛民推o既「出賣全港市民一人一票,袋住先小圈子選特首」劇本

    敵人o既敵人 = 朋友
    泛民(出賣)站在市民對立面c蠢
    建制選委唔蠢既話,
    應(有苦同當)站在市民同一無票咁(326唔去投票)唔參加泛民劇本,表示抵制泛民「出賣全港市民」!!!

    特首選唔出
    香港有(CS)署任制 no problem

    唔係自己劇本,應抵制!
    直至除非,建制劇本(831一人一票選特首)通過採用

    請求
    建制選委326唔去投票!!!

  • 引用 #16 異人甲 發表於 2017-2-28 02:55 PM

    回覆 猫狗比人大 回歸前, 邊個敢得罪阿Sir? 答: 你當67年工聮會流架?殺警都是等閒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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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imple_naive發表於 2017-2-28 06:18 PM via mobile
  • #18
  • 就算有辱警罪又有乜用,到時啲法官咪又係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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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吡吡發表於 2017-2-28 06:05 PM
  • #17
  • 計我話「辱警罪」應該擴大化到個個人都適用嘅「辱人罪」就啱嘞,至於邊個唔同意有呢條罪嘅,咪自己梗起個大便出口區,任人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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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nmobile發表於 2017-2-28 11:31 AM
  • #15
  • 梁美芬因爲7警濫用私刑,提出訂立「辱警罪」,實在很諷刺。

    重溫Animal Farm,誰是豬,誰是狗?

    “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George Orwell 寫完Animal Farm後,下一步作品是更經典的一九八四,2017今天的香港值得再看一遍。

  • 引用 #11 ctang8 發表於 2017-2-27 05:31 PM

    To correct my many spelling mistakes, I iterate,"Some policemen think they are above all peo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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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d野講發表於 2017-2-27 06:22 PM
  • #14
  • " didier...当年八万五是良策,什麽坏鬼民意"
    八萬五唔係壞諗法,只不過係官員執行能力有問題,同埋班地產商刁難。贊成之前有人提出的改建工廈想法。譬如話拎出十萬美金,設立三,四個獎。向全球大學嘅建築系師生招募改建嘅設計。一定可以搵到啱心水又經濟嘅設計。呢個先係最快,最有效解決部分香港人住屋嘅問題。

    今日呢條主題, 原本辱警肯定係有罪㗎啦。如果依家仲未有呢條法律,絕對應該即刻設立。香港相比其他嘅國家,地區同埋城市,安全度數企喺中上位置。全靠警方落力嘅去維持公眾治安。如果警察本身喺執法嘅時候都得唔到尊重,咁社會嘅安寧就凍過水啦。有條友驚訂立辱警法會增加社會撕裂,其實係呢班人嘅私心遮。因為佢哋想犯法,又唔想被罰。早抖啦。

    不如搵呢班友去當差,試下俾人鬧嘅味道。再唔係等佢哋受到不法分子襲擊,搶劫嘅時候,希望冇差佬喺佢哋附近,佢班友就知死啦。等佢哋知道下尊重法治嘅重要性。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7-2-27 05:40 PM
  • #13
  • 辱警罪?無用啦!
    你拉幾多,假髮放幾多既話...

    打鐵靠自身「硬」!有牙仲好啦!
    面對大環境恐襲威脅唔再係講笑
    當今國際城市(包括香港)真需要「有牙老虎」保護市民!!!!

    eg
    大馬機場有人淋「水」
    假如大馬警方,
    學七俠即時「逼供」果2個女人
    或許即時可拉埋果4個在旁邊監視NK恐怖份子啦!

    eg
    911後,美國警方「有牙老虎」
    你淋「水」?
    招呼你去古巴都得牙!「逼供」出你係恐怖份子既話...

    洗o羊辱警罪?
    香港回歸前有政治部
    香港回歸後有基本法48條(12)

    回歸前,
    邊個敢得罪阿Sir?
    邊個(包括民主派)有出來示威反對設立政治部?

    回歸後,
    有牙老虎,變了,無牙病貓
    阿Sir被玩,只會益了恐怖份子乘虛而入香港(時辰未到而已)
    非常亂世,非常手段,重設政治部(或改稱反恐心戰室)救香港!

    特首可委任獨立專業人士重設政治部(eg退休紀律部門高層),
    內部處理,七俠等紀律人員諸如「逼供」刑事罪行
    提交獨立classified報告給特首行使基本法48(12)特赦非常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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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7-2-27 05:36 PM
  • #12
  • 另外
    辱警可以唔係罪而係「蠢」

    某外國領事館係都要踢爆自己民族2戰點蠢?

    某人純屬言論自由(他無否定任何歷史)
    你話他言論「不恰當」
    係咪想話?真係以為俾希魔淋「水」,你們有同胞次次乖乖排隊入密室?

    某個人言論比喻既係
    希魔仇恨你民族
    好比,曾魔仇恨差佬

    歷史教訓,
    逼供曾魔o既淋「水」(逼害)正確.
    因為
    即使今次食詐糊,曾魔淋「尿」
    但仇差佬變態魔說不定(有可能本來今次)以及下次淋「VX」淋「病菌生化水」...

    要差佬「次次」乖乖(守法唔反抗唔逼供)排隊俾曾魔淋「水」?
    真係正常人無咁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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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tang8發表於 2017-2-27 05:31 PM
  • #11
  • To correct my many spelling mistakes, I iterate,"Some policemen think they are above all people. That is totally absurd."

    To add more depth in my comment,
    1. That is even a violation to the basic law to restrict freedom of speech.
    2. That is technically difficult to define what is chargeable insult.
    3. That puts policemen and citizens in unequal footing. What if the policeman starts with insults first, or he answers back with insults ? Should he be charged with the same ordinance?

  • 引用 #8 ctang8 發表於 2017-2-27 05:08 PM

    回覆 sunmobile Absolutely. Some policemem think that they are above all people. That is totally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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