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20
【防疫加辣】私家車內要戴口罩嗎?一家三口可出街?一文解答「辣招」4大疑惑
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連續8日超過百人確診,情況嚴峻。為控制疫情,政府進一步為防疫措施「加辣」,包括限聚令由4人收緊至2人、強制所有公眾地方戴口罩,以及餐廳全日禁堂食!此消息一出,立馬令不少人大感困惑:一家三口一同外出是否犯法?私家車內、私人屋苑範圍屬於公共地方嗎?餐廳不能堂食,打工仔可以去哪裏吃飯?
就等編者為大家解惑啦!
1. 一家三口一同外出是否犯法?
政府較早前已澄清,同住親人一同出街或一同坐私家車可獲豁免,在此不待贅言。
2. 私家車內不屬於公共地方?
日前社交群組流傳一段聲帶,一名自稱是貨車司機的男子表示,已致電警方一個總區的交通部問,如果在車內又關上車窗,不戴口罩會否違法?對方稱,在巴士、小巴、的士和港鐵車廂必須戴口罩;至於私家車和貨車,因屬於私人地方,可以不戴。該名司機再問,如果在車上吸煙和吃飯有沒有問題,獲得的答覆亦是不違法;但如果停車不熄匙,就有機會違法。網上流傳只供參考,看看政府點講:
根據政府網上資料,「自用的私家車,如不用作接載公眾人士或出租用途,並不是《規例》 中所指須佩戴口罩的公眾地方。」
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謝偉俊則在Facebook專頁發文指,「參考過往涉及其他條例(如《道路交通條例》)就類似定義的案例,『公眾地方』定義應包括在公共地方行駛或停泊中的車輛內(私人獨立屋範圍或車房內除外)。因此,嚴格而言,車主雖身處車內,但車輛停泊及行駛地方,均符合『公眾地方』的一般定義。惟這樣好像超越了《口罩令》政策原意。」據他了解,有關當局正與律政司商討,相信有關法規是勸喻為主,罰則只不過是為加強一點推動力。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亦在其Facebook專頁發文,稱早前向食衛局查詢,今日獲回覆:「無接載公眾人士或出租就唔係公眾地方,無須戴口罩。至於電單車,仍諮詢緊律政司。」
雖然暫時未有明確界定,但大家在私家車內最好還是佩戴口罩,一來免誤墮法網,二來又可保障健康。最好的防疫,始終要由細節做起!
(《Stranger Things》劇照)
3. 私人屋苑範圍不算公共地方吧?!
既然稱得上是「私人屋苑」,不可能屬於公共地方吧?但根據政府對公眾地方的定義,「公眾地方指當其時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可以或獲准在繳費或不繳費下進入的任何地方。如私人物業(例如商舖)在某些時候容許公眾人士進入,該私人物業就會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佩戴口罩的規定在該等時候亦會適用。」
還是那一句,離開家門前,記得戴口罩!畢竟病毒無眼,不會區分哪些地方屬私人還是公共,哪些地方可去、哪些不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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