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017

自由主義十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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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今天介紹英國哲學家羅素的一大段話,在三大本的《羅素自傳》第三卷,以「自由主義十誡」的題目列出,據稱原文是1951年發表在《紐約時報雜誌》一篇文章的結尾。

 

  羅素(Bertrand Russell)生於1872年,死於1970年,被譽為人性與思想的捍衛者,1950年獲諾貝爾文學獎,被諾獎稱為「言論自由最勇敢的君子」。

 

自由主義十誡是:

 

  一、凡事不要抱絕對肯定的態度。

  二、不要試圖隱瞞證據,因為證據最終會被暴露(另方面,對任何人的指控或標籤,都需要提出確實證據)。

  三、不要害怕思考,因為思考總能讓人有所補益。

  四、有人與你意見相左時,即使這些意見來自你的親人,也應該用爭論去說服他們,而不是用權威去征服,因為靠權威取得勝利是虛幻而自欺欺人的。

  五、不要盲目地崇拜任何權威,因為你總能找到相反的權威。

  六、不要用權力去壓制你認為有害的意見,因為如果你壓制,其實只說明你自己受到了這些意見的壓制。

  七、不要為自己持獨特看法而恐懼,因為我們現在所接受的常識都曾是獨特看法。

  八、與其被動地同意別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反對,因為如果你信自己的智慧,那麼你的異議正表明了更多的贊同。

  九、即使真相不令人愉快,也一定要做到誠實,因為掩蓋真相往往要費更大的力氣。

  十、不要嫉妒那些在蠢人的天堂裏享受幸福的人,因為只有蠢人才以為那是幸福。

 

  羅素提出的自由主義十誡,尤其值得今天每一個人深思。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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