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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8-02-01

    司馬文被揭獨立屋有多項僭建被釘契十年,近日參選才安排拆除,你認同他參選時才清拆的做法嗎?(2150人參與)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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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8-2-1 11:51 AM
  • 參選立法會補選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景界別的南區區議員司馬文,被揭名下西貢獨立屋住宅涉多項僭建,包括天台的玻璃上蓋、玻璃圍欄、石凳、熱水爐、廚櫃;外牆的支架及玻璃簷篷疑為僭建物。

    司馬文是在2006年買屋後才僭建,08年接獲地政總署警告信指天台有僭建物,但他選擇不拆除寧被「釘契」,2011年屋宇署推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他就僭建物申報。拖足十年,至最近才安排拆除。

    司馬文承認是由於參選才拆除僭建,「我明白到公眾對從政者的要求,所以當我決定參選3月的補選,我立刻聘請承建商拆除玻璃上蓋,拆除工程已完成。而另外四件設施,正安排拆除工程。」對於個人有僭建,司馬文稱「誠意向公眾道歉」。

    參加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景界補選的,還包括謝偉銓。

    司馬文被揭獨立屋有多項僭建被釘契十年,近日參選才安排拆除,你認同他的做法嗎?
    發表於 2018-2-1 11:51 AM
  • 參選立法會補選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景界別的南區區議員司馬文,被揭名下西貢獨立屋住宅涉多項僭建,包括天台的玻璃上蓋、玻璃圍欄、石凳、熱水爐、廚櫃;外牆的支架及玻璃簷篷疑為僭建物。

    司馬文是在2006年買屋後才僭建,08年接獲地政總署警告信指天台有僭建物,但他選擇不拆除寧被「釘契」,2011年屋宇署推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他就僭建物申報。拖足十年,至最近才安排拆除。

    司馬文承認是由於參選才拆除僭建,「我明白到公眾對從政者的要求,所以當我決定參選3月的補選,我立刻聘請承建商拆除玻璃上蓋,拆除工程已完成。而另外四件設施,正安排拆除工程。」對於個人有僭建,司馬文稱「誠意向公眾道歉」。

    參加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景界補選的,還包括謝偉銓。

    司馬文被揭獨立屋有多項僭建被釘契十年,近日參選才安排拆除,你認同他的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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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8-2-6 11:17 AM
  • #58
  • 差餉估價署按照核准圖則的居住面積來估算應課差餉和地租,
    這是政府重要收入, 可用在教育, 醫療和養新移民.
    有人潛建, 即是免費享用潛建得來的居住面積, 盜竊了政府應得差餉和地租,
    剝削了社會福利.
    有人將盜竊形容為天經地義, 面皮幾尺厚.

  • 引用 #51 一成 發表於 2018-2-6 06:50 AM

    未成年是指思想不成熟?還是身體不成熟? 十六歳經過父母同意,也可以去結婚。十六歳成熟未? 假切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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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6 10:46 AM via mobile
  • #57
  • 法例衰十一
    指與十六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

    你咁贊同僭建(和衰十一?)
    建議你同司馬的文去推動修改法例
    但一曰條例未改
    惡法也是公民不得不遵守的!

    由其是知法的法官,律政處人和立法議員應带頭申報並拆除僭建

  • 引用 #51 一成 發表於 2018-2-6 06:50 AM

    未成年是指思想不成熟?還是身體不成熟? 十六歳經過父母同意,也可以去結婚。十六歳成熟未? 假切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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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6 10:38 AM via mobile
  • #56
  • 買野當然有權利自然有責任
    eg 我買架全新車
    六年後年年要年檢喎

    外國人喜歡租多過買樓
    就是因為明白買樓係附帶許多責任,費用,保險...

    香港「獨有」由於地產霸權官商勾結
    連好似土瓜灣塌樓害死幾個人(殺人)都無須負責任「香港獨有」0折舊越殘樓越快重建越掠水多...誠哥至係真特首,樓唔貴先奇 ^o^

  • 引用 #53 一成 發表於 2018-2-6 07:11 AM

    又例如驗樓,將來大部份人剛剛供完層樓,又話三十年驗樓,你會吾會三十歲去驗身呢?政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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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成發表於 2018-2-6 07:17 AM via mobile
  • #55
  • 點解香港政府驗石矢嗰陣,不為香港市民把關?

  • 引用 #54 一成 發表於 2018-2-6 07:14 AM

    香港既樓宇,質素係咪差成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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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成發表於 2018-2-6 07:14 AM via mobile
  • #54
  • 香港既樓宇,質素係咪差成咁呀?

  • 引用 #53 一成 發表於 2018-2-6 07:11 AM

    又例如驗樓,將來大部份人剛剛供完層樓,又話三十年驗樓,你會吾會三十歲去驗身呢?政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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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成發表於 2018-2-6 07:11 AM via mobile
  • #53
  • 又例如驗樓,將來大部份人剛剛供完層樓,又話三十年驗樓,你會吾會三十歲去驗身呢?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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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成發表於 2018-2-6 07:00 AM via mobile
  • #52
  • 如果認為僭建對其他人有危險性,為什麼不是當危險物處理,而是去釘契?

    經過多年証明,僭建不是一個預見發生意外的僭建,所以僭建只是代表他沒有入圖則,並不代表不安全。

  • 引用 #51 一成 發表於 2018-2-6 06:50 AM

    未成年是指思想不成熟?還是身體不成熟? 十六歳經過父母同意,也可以去結婚。十六歳成熟未? 假切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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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成發表於 2018-2-6 06:50 AM via mobile
  • #51
  • 未成年是指思想不成熟?還是身體不成熟?

    十六歳經過父母同意,也可以去結婚。十六歳成熟未?

    假切我在屋內僭建一個閣樓,是否屬於僭建?當然不屬於,只屬於室內一部份。

    又例如分體冷氣機,屬於屋外,是否屬於僭建?

    又例如曬衫架,有很多裝在屋外,以前公屋每戶都有三枝長竹伸出屋外,三個固定孔插竹位,政府是否僭建?

    我並不在僭建範圍之內,只是討論。

  • 引用 #47 猫狗比人大 發表於 2018-2-5 10:27 AM

    如果你邏輯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對其他人沒有影響,雙方自願有什麼問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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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5 01:04 PM via mobile
  • 該回應已被刪除。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5 01:03 PM via mobile
  • #49
  • 掉轉.
    狗通街小使是絕對影響別人, 天天在做

    香港人冇人敢反對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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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8-2-5 10:50 AM
  • #48
  • 非常對.
    *也是沒有影響別人, 天天在做.

  • 引用 #47 猫狗比人大 發表於 2018-2-5 10:27 AM

    如果你邏輯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對其他人沒有影響,雙方自願有什麼問題呢?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5 10:27 AM via mobile
  • #47
  • 如果你邏輯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對其他人沒有影響,雙方自願有什麼問題呢?

  • 引用 #46 一成 發表於 2018-2-5 06:54 AM

    如果僭建對其他人沒有影響,僭建有什麼問題呢?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一成發表於 2018-2-5 06:54 AM via mobile
  • #46
  • 如果僭建對其他人沒有影響,僭建有什麼問題呢?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一成發表於 2018-2-5 06:51 AM via mobile
  • #45
  • 什麼是僭建?定義是什麼呢?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2-3 11:02 AM
  • #43
  • 當然寫得出!我o既#24有5論點,你o既#29得2個,5:2,邊個贏?.... 噢,不過你冇腦o既,都係唔知架啦 !當然,我就唔會好似你o既#31咁抄人法啦!抄野你叻D!

    話口未完!6:2!"司馬文僭建再揭4處" 東方日報 2018年2月3日 上午5:45

    你慢慢搵來睇下啦!呢個世界,除左毒果app,仲有其他傳媒架!你知唔知架?

  • 引用 #30 Nordost 發表於 2018-2-2 02:54 PM

    請睇完#24再諗過 --- 如果你有腦o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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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3 09:52 AM via mobile
  • #42
  • 順便

    法官若有違其“不偏不欺”就職宣誓,即屬刑事發假誓罪

    (一人易冇誠信)律政司應馬上交出刑事檢控法官權,交俾政府另設獨立監察法官委員會,並邀請市民代表加入委員會

    Eg 假如有法官姓$,仲偏幫被告(明明被棍打左右都搞錯)教埋佢辯護,有監察法官委員會必做野,否則律政司(一人獨斷)恐官官相識側膊唔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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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8-2-3 09:40 AM via mobile
  • #41
  • 想打蛇隨棍上
    檢查以下人士有否僭建並必須限期拆除

    (1) 律政處所有知法人士
    (2) 法官尊貴知法人士
    (3) 議員立法人士

  • 引用 #40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2-3 08:19 AM

    回覆 Nathan3 鄭司長已道歉了多次啦!你們還想怎樣呢?你們肯接受嗎?泛民人士還是想要她赤裸裸的站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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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kwong1966發表於 2018-2-3 08:19 AM
  • #40
  • 回覆 #35 Nathan3


    鄭司長已道歉了多次啦!你們還想怎樣呢?你們肯接受嗎?泛民人士還是想要她赤裸裸的站在大家面前,才可以收貨嗎!很多人都說,犯錯的人肯認錯,便應給他人一個機會;但當人肯道歉時,卻仍死纏不休,硬說你不夠開誠佈公,不肯道出所有內情;明眼人也知發生甚麼事啦!還有甚麼好問呢!

    有時,何謂無恥,大家不妨看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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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吡吡發表於 2018-2-2 06:19 PM
  • #39
  • 司馬文拆唔拆都冇所謂,根本香港個個黃口黃面嘅士大夫,又或官員仔,冇一個啲英文尤其口語好過佢,若然邊個黃梗梗口面嘅香港人去執法拆僭建,唔怕俾佢一野Chinglish插到口啞啞咩!9蚊碌之流實同意遮,佢十日中,成九日執人英文字粒,証明佢最驚青自己英文出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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