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已經結束
我要回應
你(和全港市民)有第四權
監察髮官有冇發假誓(刑事罪)
髮官就職誓詞
包含
“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
髮官若
(1) 違反上述法定誓詞,應依法懲罰
(2) 律政司角色身份或有衝突可能,應就刑事檢控髮官發假誓的刑事檢控權交給第四權(eg 獨立監察髮官政府委員㑹+非常任市民代表)
(3) 涉及髮官發假誓刑事案,由於髮官審髮官(自己人審自己人)角色衝突,故應交前海(或香港)仲裁中心審理香港髮官
引用 #132 Nordost 發表於 2018-1-21 10:27 PM
etnet:如果你不轉交在下o既分析俾法庭,我祇有無耐接受,因為做與不做,完全係你權力範圍,這是社會規 ...很好,法治行先作基石,才是一個先進社會市民!
引用 #132 Nordost 發表於 2018-1-21 10:27 PM
etnet:如果你不轉交在下o既分析俾法庭,我祇有無耐接受,因為做與不做,完全係你權力範圍,這是社會規 ...etnet:如果你不轉交在下o既分析俾法庭,我祇有無耐接受,因為做與不做,完全係你權力範圍,這是社會規矩和秩序,我會遵守。
我唔會率眾上etnet霸佔你地o既office,話要judge你地,仲用粗口罵你地o既職員。放心!
引用 #131 六十後男士 發表於 2018-1-21 08:23 PM
多謝你的分析. 請經濟通轉交首席法官, 並會公開回答.多謝你的分析.
請經濟通轉交首席法官, 並會公開回答.
引用 #130 Nordost 發表於 2018-1-21 06:09 PM
以上#128和#129的兩案比較,如果用table 形式列出,會更為清楚,但etnet 回應欄不「食」table(可以理解) ...為何記者可以採訪保釋上訴的被告, 讓被告制造輿論向法庭施壓?
為何律政師不檢控有關傳媒和加控被告, 妨礙司法公正?
引用 #123 Nordost 發表於 2018-1-20 09:01 PM
現在,每一日,特首、高官,講句野、行步路,都俾賣國賊、黃媒批到體無完膚;立法會議員開會大部份直播 ...社會講問責, 幹不好的法官也要問責, 不能當作神來參拜.
請閣下停止散佈法官神聖不可侵犯, 法官權力必需受到check and balance.
凟職法官必需受到制裁.
引用 #121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1-20 08:17 PM
回覆 Nordost 「特赦,不能常用」 我明白這個;其實我只想強調,按現在的三權分立的系統裏,是有對法官 ...政府不是太弱, 只是政府高層被殖民地餘孽把持, 也有很多黃蟲卧底,
故意為官避事, 企圖復辟殖民地.
引用 #116 stanley49 發表於 2018-1-20 06:19 PM
回覆 wkwong1966 wk:你也十分有道理,只是近幾年可能政府太軟,給反對派借法律搞到永無寧日,加上外來勢 ...香港的三權, 是否分立本人不管.
三權必需接受人民監督, 假髮人面對群眾, 還不快快下跪, 俯首認罪!
引用 #114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1-20 05:51 PM
回覆 Nordost 根據過往的溝通,我所想的,與你表達的應分別不太大;我只強調增加監察法官的判刑時,不應 ...現在,每一日,特首、高官,講句野、行步路,都俾賣國賊、黃媒批到體無完膚;立法會議員開會大部份直播,日日受市民、輿論監察。
為何法庭審案無直播(美國有架!)?為何罵下法官就會犯蔑視法庭罪?為何如何安排哪法官審哪案件,毫不透明?為何保釋決定,極少客觀準則,隨法官喜惡?為何在已判了幾個人犯暴動罪之後,傳媒可以繼續用「旺角騷亂」一詞,而不是「旺角暴亂」?這是否妨礙司法公正?
引用 #121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1-20 08:17 PM
回覆 Nordost 「特赦,不能常用」 我明白這個;其實我只想強調,按現在的三權分立的系統裏,是有對法官 ...回覆 #118 Nordost
任何權力都受到監督,特首受到監督,律政司長受到監督。
為什麼唯獨法官不受監督?
經濟通X晴報聯合舉辦的民調顯示法官判案爭議極大,認為法官判詞“合理”僅占4%-14%。
這說明,在普通市民看來,“維護法紀”的法官存在濫用權力。
“司法獨立”絕不應該成為法官政治取向“護身符”。。
引用 #113 美好2017 發表於 2018-1-20 09:24 AM
經濟通X晴報聯合舉辦民調顯示: 退休警司朱經緯襲途人案, 認為判決“合理”的占4%。 佔旺藐視法庭案黃 ..." ... 倒不如說有些人軟弱吧了(如stanley49所說),根本不曉也不敢運用已有的權力。... "
我倒想睇下浸大校長錢大康,點樣處理o個個粗口學生會會長及包圍師長、惡言惡語、霸佔辦公室的一眾暴徒學生!
引用 #117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1-20 07:36 PM
回覆 Nordost 我想提多一點,行政長官對法院的判刑是有赦免權的(我不清楚其權限有幾大),只是他們不敢用 ...wk:特赦,不能常用;上訴,又貴又耐!
所以,(法)官逼,祇有民反了!(合法o既,唔係人地o個隻!)
(當然,我祇是說*部份*法官。)
引用 #117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1-20 07:36 PM
回覆 Nordost 我想提多一點,行政長官對法院的判刑是有赦免權的(我不清楚其權限有幾大),只是他們不敢用 ...回覆 #115 Nordost
wk:理性討論,無傷大雅!
" ... 不應改動三權分立的整體框框而已 ... "
你所瞭解的「三權分立」為何?我就從來不認為香港(什至世界任何其他地區)有過「三權分立」!英殖時,港督做埋立法會主席,肯定冇「三權分立」!回歸後,行政可告立法,立法可彈行政,兩者都不是「獨立」!唯一獨立者是「司法」!沒有監察,所以司法是最有機會偏袒、弄權、腐敗!記著:法官都係人!(有D以前仲係公民黨員!)
行政、立法不能監察司法,就由民間來做!
霸街無大傷亡告終,成因複雜,日後有機再談!
引用 #114 wkwong1966 發表於 2018-1-20 05:51 PM
回覆 Nordost 根據過往的溝通,我所想的,與你表達的應分別不太大;我只強調增加監察法官的判刑時,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