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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54 默默
因噎废食是何人?
是傻子!
是六十後依然单身的公屋小宅男!
引用 #49 新尼 發表於 2019-2-15 01:23 PM
分左之後,尼班人因為未經辛苦去得來之橫財,結果分分鐘会兩吓手勢就花光了(例如賭博,吃喝玩樂), 不 ...林鄭欺窮怕惡(文雅講法)
用我地本土話講,
林鄭見高拜見低踩
好比
太平天國果幾個特首咩石達開都自稱「與民同行」㗎 ^o^ 史書記載石達開住咩豪華宮殿(同香港禮賓府有得 fight)但佢d卒住咩劏房呢下 ^o^ 婆娘與香港市民同行
(1) 林鄭見低踩,你住劏房或嫌領展貴公屋户?佢 show 你有味 ^o^ 話之你跪佢...
(2) 見高拜,有得官商勾結(她美化之叫共享經濟)佢修例呀突然正義超人底記著上面呀,連内地唔俾你上市來我地上市呀(17元呃班儍的到11元...精仔與狼共亨...);領剪壟斷她說冇辦法(因辦法用晒去打殘無牌小販令領剪越來越壟斷窮人含忍棺商共亨...你懂的)
引用 #54 默默 發表於 2019-2-15 07:08 PM
回覆 猫狗比人大 无取消霸政,就跪一下,依家要65先可以申請長者综援有乜用,跪下就得,我估好多長者選 ...回覆 #45 猫狗比人大
也難怪他們搞咁多東西!包括假牙費用!
綜援公屋,车船,書簿,眼鏡,遊学,生果金,六千四千,中年再就业,老年做工津贴,关爱基金,长者生活津贴,医疗卷……enough is enough
引用 #51 GreatChinese 發表於 2019-2-15 04:57 PM
過河濕腳,益了班中间人和高官!過河濕腳,益了班中间人和高官!
引用 #49 新尼 發表於 2019-2-15 01:23 PM
分左之後,尼班人因為未經辛苦去得來之橫財,結果分分鐘会兩吓手勢就花光了(例如賭博,吃喝玩樂), 不 ...非常贊成。
呢條新來港日日煽動分錢, 簡直禽獸不如。
要分, 都只分俾土生土長和沒有外國護照或居留權的真香港人。
引用 #49 新尼 發表於 2019-2-15 01:23 PM
分左之後,尼班人因為未經辛苦去得來之橫財,結果分分鐘会兩吓手勢就花光了(例如賭博,吃喝玩樂), 不 ...分左之後,尼班人因為未經辛苦去得來之橫財,結果分分鐘会兩吓手勢就花光了(例如賭博,吃喝玩樂), 不久,咪又系打回原形囉!
但那時,政府還有能力去維持一個社會安全網,給有需要的人嗎?
引用 #48 GreatChinese 發表於 2019-2-15 12:51 PM
简单直接效率高简单直接效率高
引用 #37 GreatChinese 發表於 2019-2-14 01:12 PM
万亿(連同起公屋)明日大嶼? 万亿分给那一百万窮人好過! 每人一百万,一家四口四百万!(还未计综援户 ...以目前本港公屋及居屋的佈局,屋苑連接商塲整體發展,大部份這類屋苑附近都並無私人零售地点可作你所提及的用途。
以天水圍天光墟為例,本來是一個很好的自由市場給居民選擇,但一經政府介入規範化,令天光墟市集形式的自由市場立即無疾而終。
很可惜,但這就是現實了!
引用 #44 昨日的我 發表於 2019-2-15 10:15 AM
因為有領展,所以周邊就不能有其他零售點嗎?閣下不是主張自由經濟掛帥,由市場去解決問題嗎?現在市民 ...政府做好多野(包括賣居屋平租公屋...一定令之前高價買樓的人蒙受損失,你咪試下告林鄭賠償你損失囉你自由(掟律師費落海 ^o^)
林鄭婆娘欺窮怕惡
例如改長者綜援至65歲,被人惡下就一跪再跪 ^o^
你唔洗有冇道理
惡下呢位*她必跪低 !
引用 #33 kapsangza 發表於 2019-2-14 09:44 AM
林鄭五二折賣居屋,令之前高價買樓的人蒙受損失,林鄭是否打算賠償?因為有領展,所以周邊就不能有其他零售點嗎?閣下不是主張自由經濟掛帥,由市場去解決問題嗎?現在市民有生活需要,多一點供應就不行?領展最大問題係壟斷屋邨商舖,經濟學上,要對付壟斷所產生問題,將整體利益最佳化,就係由市場去自行調節。現在需求大於供應,多一點零售點有何不可?
領展為何能大幅加租?靠的是壟斷而已,在下提的增加零售點,只不過是「開放市場」,按道理閣下應該都支持由「市場去調節供求失衡」問題吧。
引用 #43 kapsangza 發表於 2019-2-14 09:16 PM
領展和私人公司商場也有售賣居民日常必需品,為甚麼政府又要“另起爐灶”設立零售點售賣日常必需品呢? ...領展和私人公司商場也有售賣居民日常必需品,為甚麼政府又要“另起爐灶”設立零售點售賣日常必需品呢?不是和發展商爭利是甚麼?
引用 #41 昨日的我 發表於 2019-2-14 03:10 PM
搞臨時零售點,政府必賺?香港過年多區有搞年宵市場,又算不算是與私人商場爭利?現在談的是市民生活基 ...加租百倍有甚麼問題?有能者居之,有能力租得起的就有資格留下,沒能力租的就被淘汰,自然不過的事。
引用 #39 默默 發表於 2019-2-14 01:57 PM
回覆 kapsangza 领展霸權合約要求商戶兩年就装修一次,不单只增加商户負責,更不環保。领展物業隨著香港 ...搞臨時零售點,政府必賺?香港過年多區有搞年宵市場,又算不算是與私人商場爭利?現在談的是市民生活基本需要,無人要求政府搞零售點賣高利潤的化粧品或金飾之類。
引用 #29 kapsangza 發表於 2019-2-13 07:07 PM
嘩,政府帶頭和領展爭利?咁政府亦可在私人發展商商場附近低價租給小商戶,和發展商爭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