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投资研发、生产及销售药品,药品覆盖抗肿瘤、骨科、中枢神经系统、肝病及呼吸系统等 治疗领域,以及提供医药市场推广及宣传服务。产品包括自有泰凌品牌产品及非专利药品、密盖息品牌药品( 用於治疗骨质溶解症、骨痛及骨质疏松症等)以及第三方药品。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截至2024年6月止半年度,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营业额增长3﹒2倍至3130万元(人民币;下同), 业绩转亏为盈,录得股东应占溢利66万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下降22﹒5%至571万元,毛利率减少81﹒8个百分点至18﹒2%; (二)集团收入全部来自於数字服务及销售代理费; (三)於2024年6月30日,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为579万元,债务总额为5﹒27亿元。负债对资产 比率(债务总额除以总资产)为155﹒7%(2023年12月31日:156﹒7%)。 | ||||||||||||||||||||
公司事件簿2022 | 2020 | ||||||||||||||||||||
- 2022年6月,集团获Abcentra LLC授出独家永久许可,以於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 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泰国等地区将单克隆抗体(Orticumab)技术商业化,该技术现处於临床试验 II期,用於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及钙化性主动脉瓣 疾病。根据许可及合作协议,集团应向Abcentra LLC支付许可费(初步一次性、第二笔及第三笔 付款合共为2400万美元(约1﹒61亿元人民币))、年度特许使用权费(於该等地区销售产品所产生收 益的10%),以及集团须以8040万元人民币(约9460万港元)委聘Wang Minzhi及 Gao Gui就该技术提供相关顾问服务,顾问服务代价以每股0﹒2港元,发行4﹒73亿股支付,占经 扩大後已发行股本19﹒9%。完成後,Wang Minzhi持有集团19﹒5%扩大後权益,成为主要 股东之一。2024年7月,由於双方无法就产品的延迟研发时间表的调整达成一致,及集团希望专注於骨健 康业务,故收购协议遂告终止。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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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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