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金融业 | ||||||||||||||||||||||||
集团简介 |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系青岛市21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而成。经过20年的经营发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是山东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按照2016年末核心一级资本排名,本行位居世界银行1000强第372位;根据香港《亚洲周刊》杂志按照2015年末资产总额排名,本行位居亚洲银行300强第172位;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首次发布2016年中国前100家银行排名榜单,按照2015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排名,本行位居中国前100家银行第51位;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度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GYROSCOPE)评价,本行位居城市商业银行综合排名第7位。本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与转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流通的其他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及同业存放业务;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基金及贵金属销售等其他代理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理财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近年来,本行资产规模不断提高,各项经营指标实现了较大突破。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资产总额为3,021.59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071.84亿元,吸收存款余额为1,662.00亿元,净资产266.93亿元,2018年1-6月实现净利润13.31亿元。 | ||||||||||||||||||||||||
主营业务 | 个人业务、公司业务、贸易金融业务、小企业业务和资金业务五大业务。 | ||||||||||||||||||||||||
法人代表 | 景在伦 | ||||||||||||||||||||||||
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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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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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 景在伦 |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4006696588转6 | ||||||||||||||||||||||||
公司传真 | 0532-85783866 | ||||||||||||||||||||||||
公司网址 | http://www.qdccb.com | ||||||||||||||||||||||||
电子邮件 | ir@qdbankchina.com |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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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16/01/2019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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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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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未调整数据 |
只提供简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