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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成功經驗變違法?投資推廣署刪Uber介紹文章

  Call車軟件Uber近日爭議不斷。昨日警方高調打擊Uber「走白牌」司機,電召出租車並以信用卡付款後,將5名司機因涉嫌「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跟著又搜查Uber兩處辦公室,帶走三名男職員。

 

  繼而網友發現曾經的伯樂——投資推廣署昨夜偷偷將網頁內介紹Uber的文章移除。投資推廣署早前曾協助引入Uber,在網頁介紹Uber的成功經驗,以及署方提供的協助。文中曾指Uber於去年6月在香港試行推出,在服務推出之前,投資推廣署向Uber給予香港公共交通工具的相關資料及進入香港市場的策略。

 

  文中又引述,在香港居住近10年的Uber亞洲市場拓展主管Sam Gellman稱讚,香港是世界上最好的城市之一,具有堅毅的企業精神和活躍的創業社群。投資推廣署今午發澄清聲明,強調由於Uber現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作為一貫政策,投資推廣署已將有關個案在署方的網頁刪除。

 

  資訊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事件顯示政府部門各自為政,認為警方因輿論壓力而執法,做法諷刺。藝人何韻詩指五名司機「無呃無搶」,斥政府此舉乃「轉移視線」。而張敬軒在Instagram上載投資推廣署相關網頁截圖,稱讚Uber司機「車又靚」、「唔黑面」。

 

  對於高調打壓Uber司機,網友們震驚之餘亦批評政府扼殺創意,過分維護缺乏競爭的的士產業。Kaai Calvin:「檢討一下點解咁多人撐UBER。而家香港所謂既法律都係保護權貴。」

 

  Campia Cheng指出Uber服務運作經年,警方出手打擊,基於其被認定為「非法載客取酬」,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公然「非法載客取酬」非只Uber,何以警方卻能不聞不問呢?某亦舉例指出,要講既話結婚花車都係犯法,大家坐的士接新娘啦!也有網友回憶歷史,上世紀50年代,新界有一種比巴士收費高的白牌車, 因為影響到巴士的收益,被警察大力掃盪。 這些白牌車, 就是小巴的前身。 

 

  也有網友支持警方執法,Season 認為封殺犯法有問題?儘管法例完不完善,現成法例是這樣,就要按這樣執行。二馬九日說:「無商用牌照就是犯法,uber是同謀,兼有组织非法載客,罪加十等。」

 

  網友Edmond亦認同香港應該有法必依,不過警方不應選擇性執法,的士拒載、濫收車資問題也十分嚴重。譚先生分享自身經驗,指出的士服務態度差,還有拒載和叫高價:「的士佬多客就拒載,長途仲要睇目的地,過海行紅隧,塊面黑過屋企隻鑊,唔夠客就話人地搶佢客做唔到生意,最好叫d抗議嘅的士團體,夜晚去蘭桂坊表演吓坐的士,或者中午去花園道山頂纜車廣場坐吓的士,體驗吓三百蚊上太平山嘅經驗!」並且批評的士行內管理混亂。但無計,他仍要日日坐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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