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雜物諮詢師 教你執屋心法
【晴報專訊】「開心買鞋,唔開心買鞋」?購物是很多港人的紓壓之道,亦是開展雜物滿屋的第一步。有80後投身雜物諮詢師行列,教導客人「斷捨離」精神,切割對物品的執着,捨棄多餘身外物。有客人稱從中學懂物品需用之有道,才不會浪費。
70後理財顧問Charmaine因要搬屋,接觸到「雜物諮詢師」這個新興行業。她說:「當時大屋搬細屋,很多東西無處可放,租迷你倉又覺不划算,鐘點工又無法畀意見。」在朋友介紹下,她認識雜物諮詢師阿橙,開始執屋之旅。「執了兩周後,學懂購物後不要放埋一邊,需確切使用,才不會浪費。」她笑言,擁有6、7個水杯,但一個人住,即使招呼朋友也用不着這麼多。
Charmaine指,執屋後的購物習慣也有改變,現時會選購較常用及襟用的款式。
捐贈物品 找「新歸宿」
執屋過後,她處理了逾百本書及DVD,一屋清減不少。「以前認為執屋即係丟嘢,原來可捐贈,令物品有新歸宿。」現在造訪親友家,也對港人消費方式有感觸。「很多家庭有BB,六成客廳空間塞滿玩具圖書,變成雜物房,品味風格蕩然無存。」
雜物諮詢師阿橙去年起開設fb專頁「執屋Jupp UK」,至今處理約10多宗個案,發現「購物易」正是問題根源。「香港滿街店舖,網購方便,加上潮流轉得快,很易感到舊物不合用。很多人沒有收拾習慣,東西買了,要用時找不到,變成重複購物。」
她建議,收拾物品要遵守「一、五、七」法則,即陳列架僅放一成物品、儲物架放五成、衣櫃抽屜限放滿七成。「如將櫃桶塞爆,會變得不願意用當中東西,平時我們覺得家品店陳列好潮,皆因別人有預留空間。」
阿橙最抗拒的,是將物品放到迷你倉:「放得入去即非急用,何不捨棄?」她稱,曾發現有屋主家人儲下逾2萬元未拆利巿,亦曾有個案要花半年勸屋主收拾:「有時對方無心理準備,甚麼東西也不想放手。」她笑說,有時對客人也要夠狠,「要鬧先識處理無用雜物。」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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