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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9

解放軍高調亮相 警示港獨

  上周六(23日)一批穿便服解放軍,於九龍塘軍營自發出營,清理營外堵在路上雜物,普遍受到市民歡迎,亦因而促成星期日至今,更多市民出來各區協助清理障礙物,極具象徵意義。

 

  雖說解放軍在去年山竹襲港後,也曾以公益身份,去郊野公園協助清理倒塌樹木;但星期六卻是自發的,而且穿便服/運動服,協助清理路障,但傳遞的應是警示。

 

  首先他們是自發,不存在甚麼違反《基本法》;第二,只是在自己軍營門外,是可控範圍;第三,短短45分鐘;第四,穿便服。

 

  對北京來說,香港近月的社會運動所衍生的穩定及治安問題十分敏感,北京將近月本港示威破壞事件,定性為破壞一國兩制,而且具港獨色彩。她亦多番放話,如果本港事件變本加厲,北京不會坐視不理。

 

  民主派議員竟發聲明,譴責駐港解放軍步出軍營清理路障,認為違反《基本法》第14條和《駐軍法》第9條、第11條及第14條。

 

  先看政府發言人回應,駐港解放軍協助清理路障純屬自發義務性質,並非特區政府請求協助。

 

  再看看《基本法》第14條,列明在特區政府必要時,可向中央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治安及救災。而特區政府去年回應解放軍協助清理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後的塌樹時已指出,沒啟動《基本法》第14條,當時駐軍是應邀參與公益活動,無牴觸相關法例規定。而《基本法》亦沒有註明解放軍不准離營參與公益活動和清理路障,那又如何違反《基本法》?

 

  民主派議員最令人討厭的,就是不去譴責激進示威者違法行為,自己亦不去清理路障,反過來批評協助清理路障的解放軍,還說此違反《基本法》,而他們自己就最不想被《基本法》約束。

 

  即使解放軍走出軍營清理路障,反修例風波並沒有因此而緩和,再因警察圍堵理工大學而激化衝突。但怎也不及周一(18日)高等法院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部分違憲,這不但限制了禁蒙面法的執行,更重要的是向反政府力量傳遞政府錯誤的訊息,更加弱化特區政府的管治效能。

 

高院裁決挑動北京神經

 

  判詞認為,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援引《緊急法》訂立規例的做法,令《緊急法》所涵蓋範疇闊,給行會的權力大,但立法會無從參,不符《基本法》的立法和行政憲制秩序。

 

  看似反對特首援引《緊急法》,但判辭又唔表明,政府若因應「緊急情況」而援引《緊急法》的話,法庭卻不作裁定。

 

  這是甚麼話?用「緊急法」去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是權力過大,但對政府若以緊急情況而援引「緊急法」卻不作決定,這不是自相矛盾是甚麼?

 

  此判決立刻挑動北京神經,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裁決表示嚴重關切,認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基礎,特區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其他機關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國務院港澳辦亦立刻對判決產生的嚴重負面社會影響,表示強烈關注,認為高院的裁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其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在1997年已經將《緊急法》,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理論上當時已說明條例符合基本法。

 

  法工委認為判決嚴重削弱行政長官,以及特區政府的管治權,不符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法工委正研究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

 

  最後一句,可圈可點,明確表示不會給香港法庭胡混過關,釋法已說上咀邊了。

 

  再回看解放軍出營一事,部分解放軍穿上「雪楓團」和特種大隊的運動服。「雪楓團」和特種大隊是大有來頭,叫「雪楓團」是她是解放軍名將彭雪楓創建的部隊;叫「特種大隊」是她擔負偵察反恐等特別任務,是特種兵。

 

  聽熟悉軍情朋友說,特種部隊下有「天狼突擊隊」的特戰八連,俗稱「西北狼」,曾參與打擊東突和平定新疆,都是對付疆獨。

 

  這一舉措,背後意圖,十分明顯,就是對港獨作出回應。而解放軍「自發」出營,既表達解放軍有權(基本法第18條)出來執法,亦表示解放軍有能力(閃電手執磚)出來執法,更表現解放軍有決心(受訪軍官說話)出來執法。

 

  解放軍上周六高調亮相,以及北京對高院裁決高調回應,反映北京決心轉硬,提醒特區政府和港人,你們解決不了,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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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eatChinese發表於 2019-11-26 02:07 PM
  • #12
  • 小朋友就爱獨立!

    叫他们速離家自立,他们就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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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dang發表於 2019-11-25 01:57 PM
  • #11
  • 哪有那么多港独,都是689、777 越搞越多。逼上梁山当贼,是被逼。再搞又要搞出个64 来。然后又要年年庆祝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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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柳先生發表於 2019-11-23 08:39 AM
  • #10
  • 李國能真“能”!

    人大在“什麼情況”釋法,李國能說了算,得聽李國能設定的條件。

    香港高院很聽話,判定香港社會處於“特別的情況”。

    已經達到李國能設定的條件了。

    李國能應該表態支持人大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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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江月發表於 2019-11-23 07:51 AM
  • #9
  • 香港高院決定頒佈七天臨時暫緩令,不執行有關裁決直至本月29日。

    香港高院在判詞中指出,基於此案對社會公眾影響重大,在當前香港社會特別的情況下,暫緩執行裁決是合理的決定。

    香港高院已在判詞中指出,當前香港社會處於“特別的情況”。

    請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站出來表態支持“人大釋法”。

    因為前幾日李國能說:“人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釋法。”

  • 引用 #4 五柳先生 發表於 2019-11-21 03:49 PM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一法律條文寫得很清楚。解釋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满庭芳發表於 2019-11-22 09:08 AM
  • #8
  • 香港的一些法官不斷將錯誤的政治立場帶到司法判決中來,濫用司法權甚至搞司法僭越,給他們對當前香港局勢的錯誤立場和態度披上法律的外衣。

    普通市民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後更加積極地依法採取各種行動,確保香港的司法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運轉。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是白紙黑字寫明的。

    可是總是有人誹謗“中央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北京無需理睬這種誹謗。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

    香港好了,繁榮了,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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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9-11-21 04:41 PM
  • #7
  • 人大常委請即釋法, 香港法庭無權審理涉及基本法的案件。
    香港洋法官企圖凌駕人大常委, 盜竊釋法權。
    中央請訓令行政長官, 調查所有法官, 是否有證據通敵。
    如有, 移交國安局。
    秘密審判, 秘密處決。

  • 引用 #5 五柳先生 發表於 2019-11-21 04:18 PM

    香港回歸了。 表面上看,香港司法終審權回歸了。 看看這個數據:香港終審法院22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常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9-11-21 04:37 PM
  • #6
  • 李低能想講, 何謂特別情況由香港法官說。
    此人目無中央, 中央應該將李列為漢奸。

  • 引用 #4 五柳先生 發表於 2019-11-21 03:49 PM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一法律條文寫得很清楚。解釋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五柳先生發表於 2019-11-21 04:18 PM
  • #5
  • 香港回歸了。

    表面上看,香港司法終審權回歸了。

    看看這個數據:香港終審法院22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常任法官、非常任法官),僅有2位是中國香港籍。香港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也是外國藉人。

    實質上,外藉法官掌握著香港終審權。

    從修例暴亂來看,居心叵測的外藉法官明顯是英美西方勢力的代理人,聽命於英美西方勢力,包庇“港獨”分子及暴徒。

    普通市民都看出,香港的司法終審權只停留於形式上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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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柳先生發表於 2019-11-21 03:49 PM
  • #4
  •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一法律條文寫得很清楚。解釋什麼內容,什麼時候解釋,什麼情況下解釋,等等,這都由人大常委會決定。

    近日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說:“人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釋法。”

    普通市民想問李國能,基本法哪一條限定“人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釋法”?

    什麼叫“特殊情況”?五個多月香港亂局屬不屬於“特殊情況”?

    李國能有什麼資格解釋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誰給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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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eatChinese發表於 2019-11-21 11:24 AM
  • #3
  • 1. 基本法没有限制在港解放軍數目
    2. 對於緊急法,特首和香港政府有法理依据並有權上訴到終院,並要求人大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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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無言發表於 2019-11-21 10:58 AM
  • #2
  • 其實看到解放軍出動,多少安了部分人的心,但相信不會擾亂敵對陣型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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