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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2019

巴西論港局 習弦外有音

  此是我這個星期第三次修訂版本,原先第一篇是《路軌被拆輕鐵無軋用 暴徒肆虐林鄭無鬼用》;但一蟹不如一蟹,張建宗竟然說周三深宵開會是正常,又廢噏的譴責暴力,原寫他罵他和整個政府,口口聲聲止暴制亂,卻毫無解決方案;怎也不及昨天習近平在巴西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一次會晤時,就香港局勢表明中國政府立場的含意了。

 

  習近平第一次就香港修例風波發表意見,是上星期一晚臨時見林鄭,表面挺她(見上星期文章)。但他昨日形容香港持續發生的激進暴力犯罪行為嚴重踐踏法治和社會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他說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

 

  他表示將繼續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堅定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

 

  他的發言是在公開場合,而且是外交活動上說香港局勢,則別具深意。

 

  首先習最新講話,直言香港示威是「暴力犯罪」,而非上星期說的「修例風波」。此外,他以3個「嚴重」形容香港局勢,再以6個「堅定」去論述支持特區政府,以及北京立場。

 

  更有甚且,他說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以「最緊迫」取代上星期的「最重要」,凸顯形勢危急。

 

  在「支持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中,沒有提及林鄭名字,此變化藴含玄機,相信北京已經不耐煩了,不會任由香港局勢亂下去,是時候出手了。

 

  事實上,當黑衣人佔據中大附近的二號橋,在橋上掟雜物落吐露港公路時,威脅行車安全。警方力守二號橋,卻被歪曲為進攻中大。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但那些無知,又或者是無恥之徒,竟然號召湧入中大去保衛中大,是背離事實。再看看暴徒製造那麼多的汽油彈時,這不是犯罪是甚麼?莫非這是正常嗎?

 

  當晚如果警方不撤退的話,中大將會是大規模流血,肯定雙方必有傷亡。

 

  我們小市民已經向暴力說了不,但暴亂沒有停止,而且還不斷升級,今天已經全面影響了市民生話,上不了班、返不了學、不敢說話……政府有甚麼能力去止暴制亂?

 

內地學生像撤僑般離開,惹起國內民憤

 

  局勢急劇惡化,各大學的內地生,像走難的逃離校園,警方要安排水警輪像撤僑的送他們走,這是甚麼情況?內地學生在中國土地上,受到侮辱和傷害,惹起國內民憤。

 

  暴亂由私了到放火燒人,發展至無差別的燒商舖,破壞地鐵和公共設施,以至破壞又一城商場,反映暴徒已經歇斯底里。

 

  另一方面,警察真槍射暴徒,交通警騎電單車衝向人群,警察和市民對罵等,亦反映警察壓力爆煲。只要觸及臨界點,衝突將一發不可收拾。

 

  今天,暴徒看似退守大學,其實是以大學為基地,有食有住,供應不絕。匯聚數以千計的人,建硝站、築戰壕,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準備打陣地戰。

 

  更離譜的是大學管理層,竟然不敢譴責,更宣布學期提早結束,讓他們有恃無恐;忍讓他們佔領校園,不讓其他人出入,在校內煮食過夜⋯⋯這樣只會令暴徒變本加厲。

 

  目前情況可反映林鄭政府束手無策,相信星期三晚的會議,一定觸及是否戒嚴。但肯定的說到了這個時刻,戒嚴又有何用?試看《禁蒙面法》至今,有用嗎?

 

  早在8月,已肯定解決這個困局的唯一方法,就是北京介入。當時形勢,未至太壞,北京介入的話,看似太快,但反抗力度不大;現在亂局,介入的話,雖然更合情合理,但肯定反抗力度更大更暴力。

 

  因為香港主流民意仍然不和暴力割蓆,而林鄭和她的智囊的分析肯定是錯判,以為拖下去,讓市民看到暴力破壞後會說不。卻不知道反修訂條例觸發了大部分港人恐共的心理。

 

  正因為林鄭錯判形勢,才會不斷做錯決定講錯說話,令局勢走上絕路。

 

  習近平的講話,為何不在北京說,而在巴西一個外交場合說呢?香港情況是內政,為何放在國際舞台上?他肯定不只是說給香港人聽,而是向那些利用反修訂條例,催生港人示威至暴亂的幕後黑手放話,是時候收手了,否則北京將會介入。

 

  但局勢已不可逆轉了,林鄭又不敢動用緊急法,除了北京介入,根本看不到有任何解決方法。相信北京介入,短則2-3個星期,長則2-3個月,大家綁好安全帶,準備一段漫長而動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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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庭芳發表於 2019-11-20 04:51 PM
  • #16
  • 人大釋法已成選項。

    如果香港法院在“禁蒙面法”上胡亂判案,越權判案,這是在逼著人大常委會釋法。

    普通市民都知道,基本法的解釋權歸全國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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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花源發表於 2019-11-20 11:52 AM
  • #15
  • 英美西方勢力明著鼓勵香港暴徒。

    香港法官也明目張膽地偏袒暴徒,成為暴徒的“保護傘”。

    只要外國藉人法官繼續控制著香港的法院系統,那麼,英美西方勢力就事實上控制了整個香港社會。

    此次修例風波以來,香港特區政府止暴制亂難以收到良好成效的主要原因正基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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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花源發表於 2019-11-20 11:30 AM
  • #14
  • 香港終審法院22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常任法官、非常任法官),僅有2位是中國香港籍。

    香港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也是外國藉。

    香港法律界不是“港人治港”,實際上已是“外人治港”(“外國籍人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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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庭芳發表於 2019-11-19 02:32 PM
  • #13
  • 香港暴徒無法無天,公然挑戰香港法律。
    香港法院也無法無天,公然挑戰香港基本法,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行政長官管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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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花源發表於 2019-11-19 07:43 AM
  • #12
  • 香港法院又亂作為了。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支持臧鐵偉。

  • 引用 #11 桃花源 發表於 2019-11-19 07:38 AM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說,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18日作出一項判決,其中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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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花源發表於 2019-11-19 07:38 AM
  • #11
  •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說,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18日作出一項判決,其中裁定香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分條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關條款無效。
    臧鐵偉說,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認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根據香港基本法第8條的規定,包括《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作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已經將《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該條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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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Tmk發表於 2019-11-18 05:38 PM via app
  • #10
  • 香港許多法官縱容才致今日局面,如果所有暴徒不准保釋,參與的人勢必大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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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柳先生發表於 2019-11-18 06:50 AM
  • #9
  • 從修例暴亂來看,香港法官的重罪輕判,故意包庇“港獨”分子及其暴徒,已經相當明顯了。

    事實上,香港法官充當了暴行庇護者的角色。

    香港法院某些居心叵測的法官濫用司法權力的行為理應受到香港人的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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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柳先生發表於 2019-11-18 06:14 AM
  • #8
  • 不該總是批評政府,也要批評“病態”的香港法院。

    英國的所有法官都是英國人。

    內地的法官必須具有中國國籍。

    香港法院卻是個怪胎——擁有最大司法權力的人,絕大多數是聚集在一個封閉圈子內的外籍人士。

    在“反修例”暴亂中,香港法院不作為和亂作為已是事實。

    此次的“反修例”暴亂已經清楚地告訴我們:香港人的良好願望——“港人治港”,實際上在司法界已成為“外籍人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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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庭芳發表於 2019-11-17 08:12 AM
  • #7
  • 余文章中說:“……卻不知道反修訂條例觸發了大部分港人恐共的心理。”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已開通一周年,1500萬人次乘高鐵往來香港和內地。
    一年時間,單單是乘高鐵往來香港和內地就多達1500萬人次。
    何來“大部分港人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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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庭芳發表於 2019-11-17 07:54 AM
  • #6
  • 在香港的法律體系下,700多萬人口的香港亂成這個樣子。

    在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體系下,14億人口的中國內地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民族團結、人民幸福、社會安寧。

    有比較才有鑒別。兩種法律體系,孰優孰劣,一目了然。

    制度自信推動中國永葆生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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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花源發表於 2019-11-16 06:13 PM
  • #5
  • 以前認為香港的法治完善健全。

    現在才知道,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內地法治才是完善健全的。

    14億內地中國人真心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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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eatChinese發表於 2019-11-16 12:56 PM
  • #4
  • 我估计中央会看看区議会选举结果後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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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9-11-15 04:49 PM
  • #3
  • 作者其實是造反派。
    他的文章全篇都在數林鄭, 最後一句叫香港人縛好安全帶, 才是文章主題。
    目的散播中央出手的恐慌。
    中央出手, 全民共識, 何懼之有?
    為何縛安全帶?
    香港人應該夾道歡迎才是。
    呢位反共作者的尾巴露面, 大家齊齊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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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15 04:01 PM
  • #2
  • "因為香港主流民意仍然不和暴力割蓆" - 請余生證實。

    不是嗌得大聲就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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