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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8

這班人「說」港獨,有何影響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突然開記者招待會,稱正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並予21日作出申述。

 

  今次是警方的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按條例以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等需要為由,向保安局局長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回歸以來首次行使此權力。

 

  法例上,社團事務主任是有責任和權力,所以若香港民族黨不滿保安局的最終結果,可於禁止運作命令生效後30天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那些反對一國兩制的,在網上胡說指如香港民族黨未有社團註冊,卻被保安局下令「停止運作」,問有沒有記者朋友能代問保安局,何時考慮叫和勝X、14X、新義X等社團停止運作?

 

  唉!為反對而反對!你可以提出批評,但不滿也要表現出你的知識內涵和文化修養,否則只會淪為潑婦罵街的水平。

 

  和勝X、14X、新義X等黑社會,從來都不合法,亦沒可能做到社團註冊,警方亦向來打擊黑社會。為保香港民族黨,而和黑社會相題並論,是愚蠢的類比。

 

  雖然香港民族黨並沒有註冊成為社團,但根據社團條例,任何一個人以上的組織已經是一個社團;而任何人如屬非法社團成員,或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甚至容許社團佔用地方集會,同屬犯罪。

 

  至於條文會否適用於其他提倡港獨或自決的政治團體?相信政府此時絕對不會說得太死,只表示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都不一樣,但會依照香港法律處理每一件個案這些官方答案,以留後路;但相信這些團體都是死路一條。

 

主張港獨危及國家安全?

 

  返回正題,主張港獨是言論,其範圍是否已足夠危及國家安全?

 

  根據北京思維,任何破壞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不能觸碰的紅線;而特首已多次提及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及香港利益,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動盪,破壞公共安全、社會安寧和秩序。

 

  從過往北京對付異見人士和獨派分子的手段和立場看,在香港主張港獨言論,其範圍應該已被認為是危及國家安全了,所以遲早被取締。

 

  至於香港民族黨和該黨召集人陳浩天,在回應此事時又是一樣的蠢,竟然批評甚麼「政治決定」,更加反映他們連政治ABC也不知道,就學人搞政治。

 

  你可以說是政治迫害、可以說是侵害港人言論和結社自由.......但說「政治決定」就露了底。「政治決定」是名詞,這名詞中性的,你現在是被人們的「政治決定」迫害,而且此迫害會對港人的言論和結社自由構成威脅,所以不只你是受害者,港人也是受害者。這樣的論述才叫做合格。

 

  怎知,你竟然批評是「政治決定」!

 

  第一、你成立民族黨、主張港獨、提倡成立「香港共和國」,這不是政治是甚麼?是經濟?是民生?是教育?

 

  當時2016年3月,你自己亦曾經說以香港民族黨名義到公司註冊處登記,被公司註冊處以政治原因為由拒絕。當時不是已經以政治作原因,拒絕了你的註冊嗎?現時的決定又怎會不是政治決定呢?

 

  第二、2016年7月,你報名參選立法會,沒有簽署選舉主任要求的確認書,之後收到選舉主任要求回覆你的港獨立場,最後你被取消資格;你所入稟的選舉呈請,亦於今年敗訴。選舉主任認為你不符合香港選舉條例,不讓你參選,當然是政治決定;你參選從政,不也是政治,所以政治就是政治,並不可怕;批評人家說政治決定是唯恐天下不亂。

 

  第三、2016年9月,你在中學開學的日子,在中學外派發香港獨立的傳單和貼紙,甚至聲稱有百多名學生加入香港民族黨的「中學政治啟蒙計劃」。你招攬的學生加入你們的「政治啟蒙計劃」,這不是搞政治嗎?所以現時政府有這樣的決定當然是政治啦!怎麼你又批評政府這個是純粹的政治決定呢?當然這個就是純粹的政治決定啦!

 

  第四、你們到日本和疆獨蒙獨等組織成員見面,開宗明義在黨綱支持港獨,這怎不是和台獨、疆獨、藏獨分子等同一鼻孔出氣?叫北京怎會不下重手?所以政治決定就是政治決定,不是提升了你們的身份嗎?

 

  我反對港獨,亦看不起香港民族黨這班人,認為他們不管在政治水平和知識修養均十分低下,破壞香港人高質形象;但若只停留在言論上提出港獨,而沒有籌款以推動或準備武裝政變的港獨行為,讓這班人「說」下去,又有何影響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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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good發表於 2018-7-25 09:40 PM via mobile
  • #43
  • 八怪照鏡,是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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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5 08:46 AM
  • #42
  • 明報、自由時報昨天(7月24日)報導:

    “港仔罵警「*****你老母」以為台灣警察聽不懂當場GG! “

    “ 王姓香港遊客來台觀光,見警員開罰載他的計程車運將,竟以廣東話罵警「*****你老母!」遭警喝令下車,竟高調回稱:「我說香港話,又沒有罵你!」立即被警員喝斥:「這句香港髒話,台灣人都聽得懂!」讓王當場臉都綠了。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將他起訴。....

    …. 檢察官調查後認定,王同時觸犯侮辱公務員公署罪與公然侮辱罪,依刑度較重的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嫌起訴。”

    噢,黃C們:台灣不是烏托邦嗎?說好了的言論自由呢?粗口罵警o者,冇用暴力播!咁都有罪?仲咁多乜野「侮辱罪」?點解會咁o既?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4 04:58 PM
  • #41
  • "收了黑金?"

    To be fair,呢樣野對余生而言是冇證冇據。

    鄭宇碩就唔同啦!被內鬼大爆陰毒,證據確鑿。而家鄭o既策略就係一味否認,對「忠o既」張達明提出之證據,隻字不提!無私顯見私了!

    黃媒亦相當識做,低調處理,香港賤台冇起題談論此事,商台可能都冇。佢地諗,過得幾日,又有第樣新野,咁咪過骨囉!

    我地etnet上的中國香港市民不能俾佢地咁易甩身!要keep 住講!如果etnet能出投票區,就更理想了!

  • 引用 #39 GreatChinese 發表於 2018-7-24 04:40 PM

    收了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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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4 04:45 PM
  • #40
  • 如果陳好癲祇是「討論」的話,佢在網上聊天、約埋朋友食飯時「討論」,這是鹽卵匙油,冇人會話佢。但佢在Day One 已經係組黨,及舉行記招,藉傳媒傳播其黨的存在及其講毒主張!

    所以,陳從第一日開始,就已經超出「討論」範圍!係在「宣揚」講毒!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GreatChinese發表於 2018-7-24 04:40 PM
  • #39
  • 收了黑金?

  • 引用 #36 sysg 發表於 2018-7-24 01:33 PM

    “防微杜漸”的道理,此人應當懂得。 只可以說他要不是老懵懂,就是老奸巨猾。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4 04:33 PM
  • #38
  • 星期一(7月22日)胡漢清上香港賤台「最黃」節目「自由phone」接受訪問。

    主持:「有人講陳好癲冇用暴力播 ....」

    胡:「如果冇用暴力就乜都得o既,咁秦檜、吳三桂拿和平獎都得啦!」

    金句,金句啊!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4 03:15 PM
  • #37
  • ' “防微杜漸”的道理 ... '

    還有: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治亂世,用重典!

  • 引用 #36 sysg 發表於 2018-7-24 01:33 PM

    “防微杜漸”的道理,此人應當懂得。 只可以說他要不是老懵懂,就是老奸巨猾。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sysg發表於 2018-7-24 01:33 PM
  • #36
  • “防微杜漸”的道理,此人應當懂得。
    只可以說他要不是老懵懂,就是老奸巨猾。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4 09:05 AM
  • #35
  • " ... 美名之:異見份子"

    還有:民運人仕、民主鬥士、維權律師、天安門母親 .......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 引用 #32 左中右 發表於 2018-7-24 01:17 AM

    對一個歷史以來實質的霸權來說,他們只可以是霸主,從不會Take NO as an answer! 對不聽話的別個,只會用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左中右發表於 2018-7-24 01:40 AM
  • #34
  • "但若只停留在言論上提出港獨,而沒有籌款以推動或準備武裝政變的港獨行為,讓這班人「說」下去,又有何影響力呢?"

    明白美國人的套路,就可以清楚明白,為何縦容那些極端,和有吸取外國資金的有関人士,就是養虎為患,就象從前輕信一些貌似親中的「中間人士」説香港無港獨,他們只是説說而已,無需緊張一樣!

  • 引用 #33 左中右 發表於 2018-7-24 01:31 AM

    目前美國表面進行對中國的貿易戰,其實就已經全方位的部署和打擊! 一方面,在関稅上步步進擊, 又借伊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左中右發表於 2018-7-24 01:31 AM
  • #33
  • 目前美國表面進行對中國的貿易戰,其實就已經全方位的部署和打擊!

    一方面,在関稅上步步進擊,
    又借伊朗議題,封殺中興,在芯片上,露出底牌!
    借台灣蔡英文打台灣牌,
    利用太平洋軍演,拉攏亞洲國家軍方,在各自國家中實施樹立另一勢力,
    借撕毀伊朗核條約,斷伊朗輸華迪路!

    目前更把茅頭直指習近平,製造大陸之內,其他親美利益集團的反對聲音,和在百姓層面,括香港和國外反對派,作全面的攻擊!

    這個現象已很清楚,亦印證了美國一路以來的套路!

  • 引用 #32 左中右 發表於 2018-7-24 01:17 AM

    對一個歷史以來實質的霸權來說,他們只可以是霸主,從不會Take NO as an answer! 對不聽話的別個,只會用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左中右發表於 2018-7-24 01:17 AM
  • #32
  • 對一個歷史以來實質的霸權來說,他們只可以是霸主,從不會Take NO as an answer!

    對不聽話的別個,只會用:
    1: 內部挑起叛變,
    2:直接用武力推翻!

    他們長期都在培養人家國內反對派,美名之:異見份子,
    和受賄的內部勢力!

    他們以龐大經濟實力,攏斷對方經濟主導權是輕而易舉!重絕不因此會放棄賺到盡,吸血吸到乾的念頭!所以五時三刻就會製造動盪去食盡對方!而且會把手中籌碼不時換掉,一方面防止對方可過度壯大,形成反對勢力,另方面,連骨吞埋,再製造下一批投誠者和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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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limasa發表於 2018-7-23 10:53 AM
  • #31
  • 余君雋你表面話反對,,實在你似係幫佢地講說話囉.有些低線是不能超越的不要欺騙讀者.

  • 引用 #30 malimasa 發表於 2018-7-23 10:48 AM

    余君雋. 你仔女日日係屋企間房話辰獨立搞分化,叫理兄弟姐妹霸你間屋的房你比唔比呀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malimasa發表於 2018-7-23 10:48 AM
  • #30
  • 余君雋. 你仔女日日係屋企間房話辰獨立搞分化,叫理兄弟姐妹霸你間屋的房你比唔比呀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路人乙發表於 2018-7-22 05:42 PM via app
  • #29
  • 回覆 #27 Nordost


    佢地發夢都估吾到,內部有人良心發現,將佢地陰謀完全揭露。

    尼次真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咯!

    為張達明既勇氣鼓掌!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路人乙發表於 2018-7-22 05:39 PM via app
  • #28
  • NED長期步署,在大學裏安置自已人馬,為大學生洗腦,作為日後鬥爭棋子。

    因為大學乃學術自由之地,而班教員份工亦非常安穩,好似姓戴個失敗者,搞佔中衰左,死死氣番港大,而家仲可以坐起度混日子,冇佢符!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2 04:48 PM
  • #27
  • 我昨天(7月21日)托人到書展買「忠o既」張達明o個本書,點知斷市!要下週到書局碰運氣了。

    有晒電郵、計劃書、人物、時間、地點、細節,圖文並茂,真的假不了啊!

  • 引用 #26 路人乙 發表於 2018-7-22 04:29 PM

    正料,讚! 多謝分享。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路人乙發表於 2018-7-22 04:29 PM via app
  • #26
  • 正料,讚!

    多謝分享。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2 04:04 PM
  • #25
  • 毒果報2018-07-21:”學生動源傳是下個封殺目標 “

    “ …. 學生獨立聯盟發言人呂俊賢稱,今日他們會有所行動,但不能披露具體內容。…”

    拿,唔係得個講字啦,你自己都話「有所行動」囉,冇人屈你啦,聽收檔啦!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8-7-22 03:49 PM
  • #24
  • 大公報:“歐多國取締分離組織 港有例可鑒”
    2018-07-21

      “ … 在多個歐洲國家,包括英國、德國、意大利、土耳其等,都曾因團體和運動組織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而採取刑事檢控行動,嚴格執法;有關措施更獲得歐洲人權法院認同。

      歐洲人權委員會曾於1976年,因有人於意大利嘗試重組法西斯黨作出裁決 ….. 認為政府可為了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而施加限制 ….

      …. 1992年10月「社會主義土耳其黨」成立,企圖煽動叛變,不久該黨即被土耳其憲法法院取締。歐洲人權法院於1998年裁定,接受土耳其政府的主張 …. 亦是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預防犯罪或防止事變所造成騷亂是具有合法目的的措施。….

     … 德國政府亦曾於2016年3月,宣布取締一個名為「白狼恐怖團」的新納粹組織,表明該組織公開宣揚仇恨,反對國家、社會,並謀求建立一個獨立政權。…

      … 2016年,英國首度引用反恐法,把新納粹組織「國家行動」列為恐怖組織,依法取締及禁止其一切活動。2017年,英國警察拘捕四名英軍,懷疑他們是被取締的「國家行動」成員,正策劃恐怖襲擊,而英國當局當時亦強調,四名成員未對公眾構成即時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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