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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怎樣才算香港人?

  本土派的代表之一梁天琦,被人發現小時候持單程證移民來港,這本來算不了甚麼事,從來港人中很大的一個比例都是移民。但梁的特別之處,是他所認同的本土派不喜歡、甚至反對新移民。為甚麼童年時當過新移民,也許受過歧視的梁天琦在不懂得以自己經歷為鑑,今天不去保護新移民,反而站在他們的對立面?其心理狀態耐人尋味。

 

 

如果所有人都認為自己的利益代表港人,那麼我們平等包容的核心價值將何去何從?

 

  據梁自己說,不應以是否在港出生去判斷誰是香港人,而要看其人是否認同港人的價值及是否同意港人優先。先不論這些標準是否粗疏,更大的問題是從極端的本土派說出來,當中卻是充滿自相矛盾。

 

推港人優先 有違普世價值

 

  我對港人是否有核心價值甚有保留,我更相信每人都可有自己的價值觀與自由,不用強求自己的觀點與其他人相同,但前提是自己的行為與言論不可損害別人的自由。若說有一些價值是為大多數港人所認同,卻應是事實,儘管我們自己不一定需要照單全收。這些價值包括和平、理性、非暴力、崇尚法治、欣賞開放的社會、喜歡自由等。在政治上主張以民主投票化解爭議的,也為不少港人認同。

 

  旺角暴亂後,雖有政客力圖為暴民開脫,但大多數港人對此種不顧法治,非和平的暴力行為都十分反感,那麼,按照梁的標準,他既然覺得這些暴力行為只是無關宏旨的沙石,與大部分港人的價值大相徑庭,那麼便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所代表的本土派不是港人,二是大多數港人都不是港人。二者哪一個對,港人自可判斷。

 

  能否用認同港人優先,作為界定港人的準則?這倒要看是甚麼優先了。舉個例子,內地學生來港讀書,要交等於香港學生所要繳付的學費的幾倍,而且根據教資會的規則,不能佔用港人的學額。這些做法當然已經是貫徹了港人優先的「原則」了。

 

  不過,也有一些善長,捐錢給大學時,早已聲明有些獎學金是只給內地學生的,我們能說這些善長不是港人嗎?我們在校內決定誰可得獎學金,誰可到外國交流,畢業時的榮譽等級等等,肯定不會港人優先,而是一視同仁,誰的成績好、表現好便獎勵誰。這種做法符合港人的信念甚或是所謂的「普世價值」,事事以公正及開放為先,但這與港人優先卻是相矛盾了。

 

按交稅推算 無業者難作準

 

  也有一些本土派的支持者,認為有交過稅的港人才能在港指點江山,內地人沒交過稅,所以無權享用香港資源或說三道四。作為經濟學家,我對用有無交稅此一條件作為界定港人的標準,倒也覺得合理,但落實卻會造成軒然大波。香港稅基狹窄,不足四成的工作人口,即不足150萬人要繳交薪俸稅,至於利得稅、印花稅等更少人繳交。

 

  更多的人口不但不一定有交稅,而且還是社會資源的淨吸納者(例如幾萬名在家不事生產的無業宅男宅女),那麼他們算不算港人?旺角之夜後被捕的疑犯近半是無業遊民或學生,同樣沒有交稅,他們算是港人嗎?

 

  有人認為香港房屋貴,因為政府賣地時價格高,等於抽了稅,所以有付錢消費過的都是港人。政府的確有賣地收入,這是否可稱為稅,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但要注意:賣地收入只是港府收入的一小部分,以今年預算案為例,地價收入是670億,是政府收入的13.4%,這筆錢連教育開支也不夠。

 

  若是說在港消費也等於是交了地稅的話,那麼我們便要認同來港消費的遊客滿足了當港人的條件!他們消費時所交的地稅太少了,不夠資格當港人?若是稅額多少有作用的話,那麼富豪的話語權便是大大提高,因為他們交了很多稅。至於沒有交稅的宅男宅女,能否都趕離香港?

 

  由此可知,界定誰是港人並非靠價值觀等主觀因素而做得到。按照出生地、留港年數、專業才能等等經過小心制定的法律條件才可做到。本土派更不應信口開河,胡說一些自打嘴巴的準則。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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