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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面罩蒙面的疑惑

  旺角暴亂後,社會中不少人對暴徒蒙著面犯案大感不滿,嘲諷他們為何口稱正義,但卻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立法會亦有人引用網上資訊,指不少西方國家都對面罩有不同程度的立法,有些禁止在示威中蒙面,有些不准夜間帶面具在公眾地方活動。

 

蒙面分子或都不希望被認出,才可逃避刑法的責任。

 

  經濟學對蒙面一事可以有簡單直接的分析。戴上面罩再以帽遮顏過鬧市自然是不想別人認得自己,就算行為失當或犯法,也可使到控方搜證困難而逃避別人的譴責或不致墮入法網,這是典型的道德風險問題,吃了飯卻不想埋單。

 

  這些蒙面暴徒是些甚麼人?王于漸教授在報章發文指,在上周檢控的疑犯中,除學生外,41%的都無職業,遠遠高於香港的失業率。這些人不一定都學歷低,因其擁有一定知識,可歸納入王于漸所說的「流氓資產階級」中,最危險的是那些事業不順,在學界中得不到穩定職位而向下流動的知識分子。他們怨氣十足,但表達力及行動能力比平常人強。

 

解除社會約束 行徑變得勇悍

 

  以上的分析,我相信是正確的,但不一定全面。我一直認為,香港近年某些人的行為與精神病的特徵有類近之處,所以我甚至在史丹福大學買了本,該校著名神經科學家駱利群所寫的高階課本《神經生物學》惡補一番,以尋求經濟學以外的視野,亦稍有所得。使我驚喜的是,上周本欄的文章發表後,收到中大精神科醫生李誠教授傳來電郵,認同我對不少暴徒都是「失意之人」的看法,並說出他本人一些精闢的分析。我與李誠素未謀面,他知我是精神病分析的外行人,還特地介紹我閱讀一篇Sandra Newman所寫有關面具的通俗文章,真是開卷有益。經濟學是分析利益與行為的犀利工具,但對於人性中一些幽微的陰暗面,其効力總不如精神病學或心理學。

 

  Newman的文章十分有趣,使人對蒙面一事有更深刻的了解。古往今來面具都曾扮演過重要角色,不只是隱藏身份這麼簡單。威尼斯幾百年前的法律已指出戴上面具的人容易出現無政府主義傾向,十六、七世紀時歐洲的女士與他人幽會時,也會用上面具作掩飾。漫畫世界中的蜘蛛俠、蝙蝠俠、女飛俠等,主人翁也要帶上面罩蒙上臉才會變得神通廣大,不戴面罩時,似乎會打回原形,與常人差別不大。原始社會中的巫師在舉行法事時,不戴上五顏六色的面具便仿似神靈不會附體。

 

  從不同文化、不同歷史的經驗看來,面具可以使人產生自己已脫胎換骨的幻覺,蒙面後可以解除抑制,從無名小子變成替天行道的「大俠」,違反社會規範也無需負上任何責任。李國章說到港大校委會鬧事的人像是吸了毒,他可能說錯了,有些人其實可能因為戴上了口罩蒙面,行徑才變得與平日大異其趣。我估計旺角的暴徒未蒙面時,舉止也許會溫文得多,而且較為怯懦。

 

面具倘被脫下 心理出現變化

 

  此種幽暗心理曾經有不少實驗驗證。假如他們的面具被人剝下,他們會如何反應?在親子作家屈穎妍女士的描述中,有人用燈光與照相機對著這些暴徒,他們便立時變得驚惶失措,四散奔逃。文獻中也顯示,面具被剝下,是極為羞恥之事。

 

  在網上見過片段,美國警察對著戴上面具的示威者,第一個動作便是脫下其面具,這對當事人是極大的心理打擊。

 

  在互聯網世界中,對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網上欺凌,已是常態。美國有研究指出,18至24歲的青少年有七成人曾被人網上欺凌,成年人中也有四成曾被人在網上無端辱罵。互聯網用戶多是匿名,這與蒙上了臉不敢以真身示人十分相似,要注意:就算網上欺凌已成瘋的變態分子在現實生活中也可能回歸正常,因為此時面具已自行脫下。我懷疑在網上聲稱可出一萬元要人殺警的那位疑犯,雖然可能犯法,但平日未必這麼「勇」。網上時有人將別人「起底」,這等同將別人面具強行剝去,「受害者」會感到屈辱。

 

  立法禁止在示威或相關活動上蒙面,除了使到一旦有人犯法警方容易搜證外,也可能減少對虛擬與真實世界的混淆,值得研究。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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