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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1

不跟子女討價還價

  「走啦!」一個媽媽在遊樂場裏向兒子大喊。「走啦!我要趕返屋企煮飯呀!」兒子卻充耳不聞。由她叫兒子開始,過了二十分鐘,兒子仍舊在遊樂場上東跑西跑,完全沒有離開的意圖。孩子只有五、六歲,視母親的指令如無物,而這個可憐的媽媽既心急又生氣。

 

  這種場面,大家可能經歷過、見過、聽過。父母都說孩子不聽話,「叫極都叫唔聽」,叫他吃飯不吃,叫他做功課不做,叫他停止打機不停止,大家都很累,很frustrated。

 

  理盧幼慈(Norma Leben)是我非常欣賞的兒童心理學家。她每次來香港開講座,千多個座位,一早爆滿。她認為現代父母面對子女的違規行為,既不果斷處理,又姑息他們。她說常聽到有父母說:「阿仔,你幾時先肯聽話!唉呀!你激死我啦!你唔好再扭計,好唔好?」這樣,子女是不會明白父母的訊息的。她建議父母應該清清楚楚的說:「仔!我唔准你咁做,我唔鍾意你這種態度。」

 

  孩子小時候,便要開始讓他們明白遵守指令、守規則。不要讓他們有任何討價還價的機會。那個不願離開遊樂場的孩子,對媽媽的叫喊聲置若罔聞,是因為預計不會受到責罰。可能之前許多次,他的媽媽也是這樣叫喊,他沒有聽也一樣沒事,便造成今天媽媽叫了二十分鐘仍不收效的局面。

 

  女兒見狀說:「他的媽媽為甚麼還坐在那裏呢?她應該走啊!」從小到大,女兒在遊樂場、在沙灘玩也好,在家玩電腦、看電視也好,我們會向她說十分鐘後便走了,或者五分鐘後要沖涼了等指令。說了要走,讓她知道要走了;說待五至十分鐘的時間才走,是讓她有清晰的時間觀念,讓她開始收拾心情,亦可以讓她玩還未玩完的遊戲或想再玩的遊戲,再玩一次,滿足她的欲望。

 

  長此下來,我們從來沒有這方面的煩惱,而她甚至說出那位媽媽做錯的地方。「如果她離開,她的兒子便只有跟從;或者他會扭計,但只要她堅持,他以後都會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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