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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

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

  「阿女,妳不要給她!」當女兒和小甥女玩,小甥女一手把女兒的玩具搶過去,我輕聲的跟女兒說。為甚麼我這樣做呢?因為我要小甥女明白,她想要的東西是不一定可以得到的。


  她是家中焦點,又是獨生女,在我們家族裏又是最小,每個人都疼她;她根本沒機會和其他人爭過東西,一來是所有東西都屬於她的,二來兩個表姐都會讓她、遷就她。

  我們習慣上叫大的孩子讓小的,而文化上卻又推崇孔融讓梨的故事。


  這其實都是不對的,大的那一個也是孩子,他會問,或者他不敢直言,但心裏一定不明白「明明是我正在玩的,我為甚麼要讓弟弟/ 妹妹」。


  女兒不讓小甥女,小甥女便發起脾氣來,執著女兒正玩著的玩具不放,女兒又不放手,於是兩人僵持著。

 
  我叫女兒放手,不要和她爭,但為了表示不滿,不要和小甥女繼續玩下去。

  小甥女見表姐不和她玩,就挨在女兒身旁,不斷的說「和我玩啦」。
  

  然後,我叫女兒和小甥女說出她不和她玩的理由,就是人家正玩著的東西,小甥女是不應該搶走的,這樣並不禮貌,而且很霸道……

  我們教她要有禮貌的請問人家,可不可以讓她玩,又跟她說若人家不想讓給她,她也要等待;如果她不守規矩,又霸道,人家不開心,自然不會和她玩了。

  她聽得明白,叫她向女兒道歉,她也說了;但一次行嗎?兩次行嗎?這要持之以恒,日子有功。不過,我也自打嘴巴,做過一次錯的示範。

  一天,姐姐買了幾包小零食,飯後拿出來。

  小甥女從媽媽手中拿了一包,又聽媽媽話,給了兩個小表姐一人一包,剩下一包,她看看我們後,把零食包給了她的爸爸。

  我心生一念,問她:「我呢?」  
  

  她搖頭說:「沒有了。」

 

  我又說:「為甚麼沒有了?」

  她繼續吃她的零食,我裝作有些不開心,說:「妳為甚麼給了爸爸,不給舅父呢?」

  然後我走去姐夫身邊,裝作把他手上的零食搶過來,這時小甥女大聲哭起來,說:「我給爸爸的!我給爸爸的!」

  我立刻把零食放回姐夫手中,並頻說:「對不起!」

  其他人見狀,便說:「舅父和你開玩笑吧!不要哭了。」

  小甥女很快收了聲。

  我的原意是示範給她看「搶別人東西是不對的」,可是,她的哭聲令我省悟到這個是一個非常差勁,而且是絕對錯誤的示範。

  成年人教導孩子,用的應該真實的例子和正面的方法,這樣孩子們才能有清晰的是非觀念和貼身的感受。

  以虛構的人物和反面的方法,只會混淆是非觀念,亦破壞邏輯,是絕對錯誤的。

  一念之差,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

  女兒年少時,我亦沒有這樣做過,我想是因為女兒性格和小甥女不同,女兒不會搶別人的玩具,亦不會因別人搶她的玩具而和別人爭起上來。

  但小甥女個性不同,我以為示範是對的,原來用錯了方法,既教不到別人,還破壞了氣氛。

  沒有人天生懂得做父母,所以要不斷學習,不斷自我反省,才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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