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0 00:00:00
假如每個人都是「社企之父」(魏華星)
首先希望透過這文章跟「社企之父」這個「朵」劃清界線。一、「社企」不是我發明#;二、這對多年來為香港社企付出努力的朋友不公道;三、英雄式的表揚實有違「每個人都可以改變社會」的社企精神。
對,英雄的時代的確已經過去。今天,面對社會問題或不公義,不再需要等待超人或蝙蝠俠的出現,因為社會裏每一個個體都可以(都應該)透過自身的能力、資源或網絡,點點滴滴地把社會改變過來。盲目崇拜偶像的後果是一種不用承擔責任的思維,老想著等待其他人的力量來達到自己理想的社會,到最後只會令無力感無限量擴張。
近年愈來愈多年輕人或中年轉職的朋友參與社企的工作,雖然不用稱他們為「英雄」,但他們確實是社會的瑰寶,每一個都是社會的新希望。真正的社會企業家不為名與利而戰,社會目標是初衷、同時也是理想的結終,達到一種社會改變或對另一個生命有所影響的滿足感,遠遠比名利來得實在。或許,還是每天拿著打工心態、追逐權力的你,還是很難明白每天不為掌聲而奮進、不為困難而動搖的感覺吧。
在紛擾的時代,我們更要認清事實:社會是屬於每一個市民的,沒有人需要承擔所有沈重的代價,而只需要每個人都作一點點的改變。或許,第一步就由意識開始,我們要多把「ME」(自我)的思維改為「WE」(大我),這樣,自能把一個更同理、更包容及更富正能量的社會建立出來。這,也是我覺得社企精神裏最重要的。
在此,呼籲更多對社企課題有興趣的朋友,參與社企民間高峰會2014,11月3-4日開始,你可以認識更多國際及本土的社會企業發展。
註# 給有興趣多了解社會企業的朋友:
社會企業概念源自英美等地,香港約在2006年開始大力發展。雖然沒有用上「社企」之名,但不少非牟利機構其實已經進行社企模式服務多年。《香港社會創投基金》亦只是發展社企的其中一個參與者,而在20個參與項目中,大部份只扮演支持者的角色,較緊密參與的包括《遊樂道教育》、《鑽的》無障礙的士、《要有光》可負擔房屋、《綠色星期一》、《全城街馬》、《盛食同學會》等;有某一些項目(如 《 黑暗中對話 》 、 《 豐盛髮廊 》 ),只擔當投資者身份,參與董事會角色。如要進一步了解社企,也可參考社聯或香港民間社企高峰會(將於2014年11月3-4日舉行)。
魏華星
香港社會創投基金創辦人及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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