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Text: Yan Law
失業援助金2022懶人包|今日截止申請!首批成功申請者今周收款!一文睇晒「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申請資格及須知(附申請步驟教學短片link)
第五波疫情嚴重打擊本港經濟,失業率急升至4.5%,為遏止失業率繼續上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3月18日)於記者會上宣布將推出兩項支援措施,包括「臨時失業支援計劃」。政府代表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宣布「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申請詳情,此計劃將惠及全職、兼職和自僱人士,合資格人士會劃一獲得1萬元。
*最新消息: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佩玲昨日(4月11日)在電台節目指,在已審視個案中,約7成獲批,其餘2成個案則被「hold住」稍後一次過再審視,包括部分於提交申請前只連續28或29日沒有工作的申請人。餘下1成為明顯不符合資格,不過他們亦可選擇補交資料來說明有甚麼理由使當局認為他們符合申請條件。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由上月23日開始接受申請,將於今日(4月12日)晚上11時59分截止,首批合共約60,000名成功申請者則預計可在明日起的一星期內收到資助。
即睇「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申請資格:
1. 去年10月1日前年滿18歲
2. 去年10月1日至申請時通常在港居住
3. 去年10月至12月內至少一個月有工作
4. 月入不少於2,700元、不高於3萬元
5. 提交申請前要連續30天內沒有工作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沒有行業限制,申請人須以個人身分提出,並上載失業或停工證明,如果沒有,亦可填寫個人申訴書。如持強積金戶口的申請者,其戶口需為2月7日前已申請的強積金戶口中;如沒有強積金戶口,需提供收入和工作證明。
即睇網上申請「臨時失業支援」示範短片(收入記錄在強積金戶口的人士)
現時13個表列處所員工、停工停薪留職人士均符合申請資格,但主動離職、申請當日仍有其他工作、綜援人士、已獲防疫抗疫基金指定資助的人士,均不附合申請資格。申請人要聲明申述資料是真實和完整,否則或面對刑事檢控;發放資金後,政府會抽樣調查。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接受網上申請,申請期由3月23日早上8時至4月12日11時59分,為期3星期。審批結果會以手機短訊及電郵(如申請者有提供電郵地址)通知申請人,預計合資格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後3至4星期收到資助。政府會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臨時失業援助,如申請者曾參加2020年的現金發放計劃,政府會配對相關戶口,當申請者確認後便可轉帳至相關戶口;如沒有申請相關計劃,則要提交收款銀行帳戶資料。
申請者亦可親臨服務中心遞表,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提醒,市民可先在網上預約到訪時間,政府亦會加派人手處理,盡量避免人流過多。
被問到如果有員工「炒散」,是否過去一個月有一日收入都不能申請?何珮玲回應,理論上申請人要失去所有工作30日才可申請,但明白現時情況艱難,如申請人因「炒散」而有數天收入,可先遞交申請,相關部門會視情況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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