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這年頭,人人都話要搞網媒】其實,這些老細很懂Digital嗎?
全球知名的管理諮詢公司McKinsey,去年中羅列了12項正改變世界的顛覆性科技,移動互聯網是排名第一。這年頭,人人都話要搞網媒,其實,這些老細很懂Digital嗎?很懂移動互聯網嗎?或者,想變得很懂媒體嗎?再或者,你想看起來顯得很懂Digital嗎?恭喜你。
從去年開始,我幾乎逢人都推薦《好奇心日報》及《一條》,點解?這才是真真正正的華文世界的網媒,而且仲勁有錢賺,兩者的投資人是同一人,剛好是我朋友,讓我能用內窺鏡看到一些Insider’s Story。
Digital對於傳媒的衝擊是全球現象,報紙、雜誌網絡化轉型並不是簡單地建個網站,建個App將報紙雜誌上的內容搬到網上就萬事大吉了,必須確定Digital First的發展戰略。
我認為,網媒分四層:第一層是內容(Content),第二層是消費者(Customer),第三層叫關係(Engagement),第四層才是營收(Revenue)。傳統的媒體做法,只有讀者沒有消費者,做內容然後賣廣告,從第一層直接到第四層,現在是從第一層直接做到第四層的人目前及將來都會有麻煩。
傳媒最會做的是內容,當主編的時候努力做好內容,賣好發行、賣給廣告商,現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是同步完成,已經不給你這個時間了,現在比拼的是洞察力、創意力、策劃力、執行力,缺一不可。
做Content一切是為了消費者,如果你的內容冇營養,不能沉澱消費者,直接賣廣告是賣不長的,做內容的目的是為了消費者,讀你的文章的人是你的用戶,用內容吸引消費者,沉澱消費者,然後讓消費者自己生產內容,而不單單是作為傳媒及網站的「讀者」。
做Content的方式是自己的員工做,還是人家替你做?區別不是很大,把內容做好就基本獲得了一個品牌,然後你就賣廣告,有了Google和Big Data以後,所有的內容都是免費的,怎麼跟他們競爭?他們成本是零,請幾個人去弄內容,買幾個Server,這個成本回不來,怎麼把內容變成使用者?這是最難的一步。
移動互聯網時代,其實也是社交媒體的時代。用戶在閱讀的同時,其實他還有社交分享的需求。反之,用戶在社交時,他還有閱讀資訊的需要。我們看到一篇好文章和資訊時,我們第一反應都是想分享到朋友圈或Facebook,我們之所以會這麼做,是因為我們在等待認同感,我們希望被Like。邊閱讀,邊分享,反之亦然。
我推薦的《好奇心日報》及《一條》,就是篩選了我認為最有價值的信息,能在這裡看到全球最有想法、最值得關注的各界動態,以及它們背後的故事。閱讀是很個性化的,什麼是個性化呢?就是產品既能恰當地符合人性需求,又能滿足用戶不同的閱讀興趣。應該不限於新聞,而是涵蓋了生活、藝術、電影、旅遊、美食等話題,你說它有沒有滿足用戶的社交需求呢?
一條:他采访了2000个人,拍了一部最美的电影
內容本身也可以成為一種入口。是的,《一條》己登陸優酷土豆、騰訊、Youtube,並獲得數以億計的推廣費,這顯然是內容的勝利。在垃圾內容超級氾濫的社交媒體上,幾分鐘溫馨視頻,在夜晚的朋友圈上出現,文字、配音、畫面,連講句英文都讓人在喧囂的塵世中安靜下來,你看完了,便欣然分享。在這一點上,那可不可以做到用戶在進行社交活動時,移動閱讀能及時滿足用戶的資訊獲取需求呢?
一條:萌翻了!有個貓奴做了張桌子,竟然吸引了一群貓來玩!
網路已是世界和人交流的平台,就連出版社都會要求作者得先在網路上經營好粉絲,累積高人氣才能出版,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因為每分每秒都有許多資訊在我們的眼前被人視而不見,讀者會在網路看無數的文章,其中博客也是人們收集資訊的來源,當你發現這個博客的文章有收看的價值,你就會持續追蹤他的文章,不少博客脫穎而出的原因,就是在於他們寫出議題中的特色以及提供到人們最想要瞭解的資訊。
傳統媒體已死,還是需要大破大立,邁向永生?要改,不單止是CEO、老總、編輯都要重新學,事實上,連Designer還是停留在舊時代的思維當中。把「排版」和UI/UX搞亂。以前報紙雜誌的篇幅有限,所以要把版面填滿,免得浪費紙張。問題是當我們進入了網路時代,這個限制早就消失了,可惜很多的Designer仍然冇進步。
網媒像我們etnet與那些吹水廣告公司的區別是,一個有用戶,一個沒有,一個是社會化傳播,一個是靜態代理,一個是出路,一個是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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