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
網友聲討虐貓行為
上周五(16日),有網友上載一張正在吐血的流浪貓的相片,並複述虐貓案的事發經過:五名男女在順天邨天池樓,把一隻流浪貓「當波踢」,使貓隻吐血及脊骨破裂,下半身癱瘓,青年之後逃去無蹤,流浪貓則要人道毀滅。事件被數千名網友瘋傳,除了希望流浪貓可以得以安息之外,更強烈譴責有關人士,以「人肉搜尋」把有關人士「捉拿歸案」。昨日(18日),警方翻查大廈閉路電視錄影帶後,拘捕兩名疑與案件有關的男女,但另外3名男子仍在逃。
在有關疑犯被捕後,有網友認為「天有眼」,可以把有關人士緝拿歸案。有網友希望法官可以重判這班「無人性」的青年,不但要他們對行為負責任,「Man」更希望可以作為一個警號,提醒大家「動物都有牠們的生存權利,我們要互相彼此尊重」,別要虐畜;「Barikia」認為「動物的生命無責任成為其他人的出氣袋」,如果任由他們被虐待,她擔心遲些他們就不只虐畜,更會做出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Ivan」就認為在今次的事件背後,其實都應該「關注(邊緣)青少年的心理問題」,但網友反駁認為這不應是為他們開脫的藉口。
這件事讓網友再度關注流浪動物的權益和問題,元朗區議員鄺俊宇和一眾關注事件的網友,成立一個「凝聚萬人,誓爭『動物警察』!我們,願為無聲的貓狗吶喊!」的群組,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另外,「Catherine」認為「現在連寵物乘公共車輛都唔畀,政府根本認為動物無權利可言,香港算是文明嗎?」,「Peace」希望政府可以多關注流浪動物繁殖的處理,不要動不動就把流浪的動物人道毀滅。
警方迅速把涉案人士拘捕,有網友認為今次是發揮警民合作的好例子,同時亦讚揚第一時間公開事件的麥先生,「因為這才可以讓公眾關注事件,讓事件不會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在「人肉搜尋」期間,發生「起錯底」的事件,讓數名無辜的青年莫名奇妙地成了「網絡紅人」,他們被誤認為虐貓兇徒,不但資料被起底,還要受到網友痛罵,最後才發現原來「點錯相」。這件事同樣令網友關心「網絡公審」的問題,「Cheng」認為「法庭都有畀機會個被告出聲,但網民有無畀機會『疑犯』講下野?」,他認為這個行為非公審,而是已經行刑了;不過「Kai Chuen」認為「一定有機會搞錯人,但如果是清白,又何妨畀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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