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3
【失去自己】富察皇后也失敗!成為「形象大使」第一步︰抛卻自我
現實的商業世界又如何?九十年代中開始,商業世界很流行「形象大使」或「代言人」這樣的名字。但找來的名人,可能只是因當期的名氣而被選中,有部分可能連該產品都沒有用過;本質又是否真的與品牌的特性、特質融為對等而有代表性?未必,只是因為這名人的樣貌及名氣基礎,吸引力夠強大,就可以被「造就」到令人容易聯想起該品牌或產品,就是讓大街小巷及傳媒雜誌都可以看到,可因這形象大使或代言人的特定形象的出現而聯想到這品牌。至於這名人的外表、行為、舉止、言行、價值觀、觀點、分析、體驗,與品牌形象或產品的特性及定位是否一致?都是靠配套背後的「整理」和「包裝」。有品牌落力的話,將以上配套包裝完整;有些則只在外觀上做到視覺上的配合,宣傳上的「功課」。
換言之,「形象大使」也好,「代言人」也好,有沒有得學?絕對有得學!就像是當年李安大導的電影《色・戒》,女主角湯唯要學穿旗袍及起居生活姿態,學了一段日子才上場拍劇;像王家衛導演,也要求《花樣年華》的大牌演員,練了不知多少回的動作。那是在有限的時間範圍內,也希望做到基本「transformation」的要求。同樣,不管商業,或是你自己個人都可以是自己的「形象大使」、「代言人」,都可以循外(視覺)至內(言行舉止、價值觀、特質……)而學,只是每人的基礎不一樣,有機會可以轉化成自然,有機會仍然是「做」出來的。那的確是要看個別的決心及需要。
像富察皇后的「慈眉善目」有沒有得學?當然有!從外,是化妝;要表現溫婉淡定,既有母儀天下之威,又要有賢良明理之涵,眼部妝容要視乎情況而淡、柔、輕;粗、深、撓、上揚的線條都容易走向妖媚之風,學不得。從內,是眼神;眼神的確要學,而且要從方法及心態來學,那就非言語筆墨能說,有機會在課堂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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