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8
「高利貸」合法化
隨著金融業覆蓋範圍的不斷擴張,發展中國家居民的生活模式也不斷改變。記得前兩年《華爾街日報》曾經報導,印度的中產陷入了信用卡和小型貸款的「債務陷阱」。接受訪問的不少民眾都是因為首次接觸到這類「先使未來錢」的消費模式,繼而領略到消費融資的便利,但是也有人最終因還款問題苦惱不休,甚至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中國人向來奉行保守節儉的理財作風,即使購買耐用消費品也往往會等到積儲了整筆款項後才實行。加上歷來的融資渠道狹窄,「先儲蓄後消費」的模式可以說是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被逼出來的。套用會計的概念,耐用品的功能最少可以維持數年,物品功能的折舊攤銷會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逐步顯現,如果在開始購買耐用品的時候就支付了整筆款項,付款瞬間和使用物品的折舊進程並不吻合。在現代化融資的幫助下,人們可以用分期付款方式對耐用品進行消費,進一步地配合消費者本身的需要,並且促進消費市場的發展。
月前,上海第一家外資的小額貸款公司(香港一般稱作財務公司)已經獲得批准成立,這將對小額貸款市場的生態或許會掀起新一撥波瀾。由於小額信貸多為無抵押形式進行,而貸款的目的也是消費和短期資金周轉為主,故此貸款的年利率一般高達20%以上。對國內目前6厘左右的貸款利率而言,無疑是天價,故此部分上海的朋友笑稱這是合法的「印子錢」(相當於廣東人稱的「大耳窿」)。
儘管目前透支消費在上海已相當普遍,但是大部分的借貸都是透過信用卡獲得,定時定額還款的小額貸款仍處於起步階段。對比信用卡不限時不定額、容許還息不還本的還款模式,小額貸款還款模式減低了信貸違約的風險。故此小額貸款的借貸成本相對同等級別的信用卡貸款低,利率也比較低。
小額貸款高昂的借貸利率或許是其合理性爭議的源頭。不過從現實的角度看,信貸市場的低利率環境是人為製造出來的,其中一個必然的副作用就是貸款供不應求。正規銀行貸款利率雖然較低,但是在政府信貸指標、銀行選擇性借貸和行政機關的干預等影響下,只有國企或者抵押貸款人才能取得貸款,一般的消費信貸根本難以通過銀行借貸。被正規金融市場擠壓的人,就唯有通過民間渠道融資。去年差一點出事的溫州民間借貸就是市場對於信貸需求的折射。
一種產品或者服務只要有社會價值,就一定會以某種形式存在。阻礙高息貸款的發展,好比是掩耳盜鈴的行為。即使政府不支持小額貸款行業的發展,這些業務也不會因此而消失,只會把交易轉到地下,加大政府對行業操守和信貸系統化風險的監察難度。洪水宜疏不宜堵,支持小額貸款行業發展,把其交易納入政府的監管範圍,反而更能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前提下控制副作用的傷害,豈非皆大歡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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