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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6

創新科技──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科技創意產業是特區政府的六大優勢產業之一,然而,從特首最近的施政報告可見,政府為推動科技創新做的工作乏善可陳。先說政府投資在科研上的資金,無論基本科研或應用科研,均沒有大幅提升。相對下,據說鄰近深圳為科研作的投資已達GDP百分之七,但香港始終沒有任何承諾提升有關資金,更遑論推出新的科技政策。政府是否有誠意推動科技創意產業,令人質疑。

 

  除了資金,一個經濟欲成功推動科技創新,還需要很多配套措施。早前,有政策研究組織為探討香港發展創新科技的潛力,委託國際學者進行為期兩年的「創新科技研究計劃」,並將研究成果編彙成《創新策略和自由放任主義之局限》一書(Innovation Policy and the Limits of Laissez-faire)。此書指出香港的科技創新除了資金不足,制度亦有問題。首先,創新科技署的撥款審批過程太長,以應科院(ASTRI)為例,需時三至四個月。須知道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待獲得撥款,產品往往已比市場滯後。另外,審批的層次甚為臃腫,需經過五重審批,毫無必要;而資助年期只達12至18個月,又要求項目在短期內有回報,既不切實際亦令人難以配合長遠的科研發展。獲撥款的項目亦不可作任何修訂,欠缺彈性。綜觀台灣、新加坡、南韓、日本、美國等地,政府大手筆撥款推動科研,且具決心作長遠研發,才有機會在國際科技界分一杯羮。

  《創》書指出,香港已錯過很多科技創新的機遇,例如在90年代,香港在集成電路方面的發展本比台灣更具優勢。當年,三間Motorola廠房及一隊優秀的工程師隊伍皆在香港研發集成電路,由香港工程師設計的龍珠集成電路更曾獲獎。但後來產業北移,Motorola的廠房移至天津,眼看香港陸續失去能做科技轉移的跨國企業,政府始終沒有提出優惠政策以作挽留,令香港失去很多科技轉移及培育本地人才的機會。十多年後的今天,香港產業結構單一,只得地產和金融兩大產業壟斷整個經濟,造成社會失衡及嚴重的貧富懸殊,令人扼腕。

 

科技人才無用武之地

 

  其實,香港不乏數理人才。香港的大學制度自由且薪資不俗,能吸引國際級教授任教,例如朱經武教授。顧名思義,科技大學成立時矢志以科技為主,可惜政府根本不重視科技,間接令學生紛紛選修商科,科大亦不敵學生意向,漸漸變成以商科為主的大學,後來更得結束其IC design碩士課程。猶記得朱教授的臨別贈言亦指香港空有優秀的教授和學生,卻無用武之地,以致科技界人才凋零。

 

  由此可見,香港推動創新科技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若香港今時今日欲急起直追,除需要第一筆巨額投資,亦需成立科技及創意產業局,專注制定長遠政策,並加強吸納業界人才,方有機會趕上鄰近的台灣及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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