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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癌症「風險因素」就是癌症成因嗎?

  經常在新聞報道或疾病簡介單張看到「風險因素」(Risk Factor)這個名詞,以前它往往令我一頭霧水,為甚麼又因素又風險?原因就原因嘛,那麼長篇大論幹啥!搞清楚之後,便明白它的含意。恰巧最近一場記者會正是發布新的乳癌「風險因素」,可以借此來說明,順便一窺醫學研究的漫長進程,以及嘗試去理解學者好像甚麼病都不敢下定論的原因。

  

 

  記得3月下旬中大醫學院「宵夜與乳癌關聯性」的新聞報道吧。這項研究裏「宵夜習慣」的定義,是晚上10時後進食,每周最少一次,維持超過一年。公共衞生學者謝立亞及同事發現,跟沒有「宵夜習慣」的婦女比較,以下各項與乳癌風險關聯很大:

 

  1. 晚上10時後進食,特別是10時至凌晨2時之間;

 

  2. 份量像正餐般(相反,小食例如果仁、甜品、薯片或蛋糕或麵包等烤製食品,統計學上關聯性不顯著)

 

  3. 飯及麵的關聯性很大(相反,肉類、蔬菜、水果及蛋糕或麵包等,統計學上關聯性不顯著)

 

  謝立亞在記者會上說明,這個研究特別之處,就是在原本長長的乳癌「風險因素」名單上,多添一項:宵夜。

 

  然而,「風險因素」並不等於成因。據美國政府的國家癌症研究院(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給「風險因素」寫的解釋便知道,它是指可能增加患癌可能性的項目,乃從比較患癌與沒有患癌的人而得出來的。但是,這類研究受制於研究方法,並不能說明「風險因素」就是成因。

 

  就像中大這次研究,屬「病例對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學者找來一群乳癌患者,再找來另一群年齡等背景與患者相若的非乳癌患者作對照,採集她們進食習慣、食物種類、上班模式(例如要否通宵工作)、運動量、睡眠習慣、吸煙喝酒習慣、生育及初經史、腰圍、臀圍及皮下脂肪厚度等資料作比較,從而得出是項發現。

 

  謝立亞在記者會上解釋,「病例對照研究」只是找出某項風險因素與某個癌症之間有沒有關聯,不能解答吃宵夜與不吃宵夜的人,乳癌病發率有沒有分別。

 

  可是,要怎樣才能確立宵夜「導致」乳癌呢?她稱,待日後其他國家依照相同的研究方法得出相同的結論,才叫確認了宵夜這個乳癌的「風險因素」。

 

  更可靠但更花時間及花錢的,就是「干預研究」(Interventional Study),即招募本身有吃宵夜習慣的婦女,隨機分為兩組,一組不再吃,一組繼續吃,觀察若干年後——比方說20年後,兩組患乳癌的差別,便能得知宵夜是否真的「導致」乳癌。

 

  由此可知,這類研究不會三兩年間有答案。況且,像這樣的「干預研究」,估計需要上百萬以至上千萬元的研究經費。正如謝立亞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是理想中的研究,但現實中卻很困難。」

 

  看到這裏,相信讀者明白為甚麼研究人員不把話說得那麼死,也意會到中大這次發布的「宵夜與乳癌關聯性」研究,只是開始。

 

  小啟:作者外遊,本欄4月24日及5月8日暫停,5月22日恢復,敬希垂注。

 

  本欄旨在集思廣益,內容謹供讀者參考,惟不能代替醫囑。如有疑問,宜與您的主診醫生商量,以得出切合您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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