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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1

爸媽要6歲孩子入廚

  人們都說菱角狀的唇形是最懂得吃的人。此話不假,我就在小兒子身上得到印證。

 

  小小年紀的小龍喜歡吃魚頭,他特別喜愛魚面頰肉和眼睛,就是連小得不起眼的魚腦袋他也絕不會放過。懂得吃的他,在親戚好友當中已是街知巷聞。

 

  每天的早餐,傭人姐姐照常給弄得妥妥貼貼,款式時有更換,絕不用我們操心。

 

  這是一個周末,我們一家大小依舊起得早。早餐也於6時30分端放在枱上。大家也毫無異議的慢慢享用著火腿肉絲通心粉。

 

  「媽咪,我今天不想吃通粉,我可否要一杯牛奶和一只太陽蛋。」6歲的小龍有所建議。也許整個星期他也沒有嘗過雞蛋吧!對此有點兒懷念。

 

  媽媽也不作阻止,只是對小龍說:「早餐,姐姐早已弄好了,不應要姐姐再多做功夫。如果你有別的提議,我也不會反對,只要你自己動手去弄便可以。你現在跟我往廚房,我教你做自己想吃的早餐。」

 

  「不能要6歲的小孩入廚房煮東西,這是蠻危險的。他,人又不夠高,火又熱,油又燙,拿平底煎鑊也不夠力。傭人要來做甚麼?難到叫她煎兩只蛋也難為了她嗎?」奶奶出聲了,這也不為怪,很多老人家用傭人的概念和疼愛孫兒的表現大多是這模式。

 

  「小龍,你跟媽咪入廚房,自己動手弄你的早餐。因為早餐早已為全家備妥,你絕不能因自己的愛好而作出額外的要求,除非你早有要求和提議。你現在要為你自己的改變作出行動。」爸爸鼓勵小龍親手做早餐。

 

  「媽咪,這是教孩子的機遇。不要傭人用盡,去滿足一己私慾。他們要知道:基本的需要,我們一定會滿足他們,其他的渴求便要自己去想辦法得到。小孩不是一提出要求,父母便要遂其所願。」轉過頭來,丈夫便向他母親有禮貌的解釋。祖母也沒作進一步的堅持。

 

  小龍雖然不大夠高,他拿著小號煎鑊,間中也要提起足踝,看看煎鑊中自己的大製作。他留心聽著媽媽的吩咐,一步一步的遵行處理。媽媽除了作烹飪指導外,還著意控制火喉,免得燙油彈傷兒子的手和臉。

 

  小龍的第一只蛋弄開得不夠完美,完成時已呈殘破和少少被煎燶黑。小龍在媽媽的鼓勵下煎了4只雞蛋,一只比一只漂亮完美。

 

  煎蛋期間,有一、兩點油彈至小龍的手上,他用手掃掃而已,並無其他反應。

 

  走出廚房,小龍把最美好的煎蛋奉獻給祖母,依次是爸爸和媽媽。他吃的是自己首次的傑作——殘破而帶燒焦的雞蛋。他的笑容和食相顯示他的滿足和享受。從此6歲孩子可入廚便成了朋友口中的佳話。

 

  此事之後,兄弟二人很清晰地知道父母親的取態:他們要為自己的欲求負責。我們的家庭教育是不容許「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要甚麼便大聲喊」的情況出現。

 

  這不但是我們身為父母的取態,亦希望子女得以承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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