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19Text: Charlotte Tsui
即使#metoo運動已席捲全世界,這些女性仍不能為自己的身體做主?
被強姦也不能墮胎?
美國在印象中總是現代化、自由、民主的,但依然屢屢傳出女性遭到不平等待遇的新聞。在今年五月,美國阿拉巴州參議院通過了一份全美最嚴苛的《禁止墮胎法案》,全面禁止任何情況下墮胎,實施墮胎的醫生更將被判10至99年的重刑。這個《禁止墮胎法案》不僅去除了原本的時間選擇期,在12週內胎兒未能於母體外存活,可以由孕婦決定是否繼續妊娠。也因為該法律背後的目的是為了強調「生命權絕對性」,所以更未加註例外條款,即使說被強暴懷孕、未成年懷孕、亂倫懷孕的女性都只能把小孩生下來。想不到在提倡自由的美國州分,女性連對自己子宮的選擇權也被剝奪。這個法案引起了激烈的反對聲音,更發起了「MY BODY MY CHOICE」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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