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修訂北部都會區原址換地安排
發展局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加強版模式)的修訂換地安排詳情。修訂安排是在維持政府主導發展和保障受影響住戶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善用市場力量為「北部都會區」提速和帶來更整全發展。
「加強版模式」目前適用於古洞北/粉嶺北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在此發展模式下,政府原則上會收回所有規劃作發展用途的私人土地,然後撥出作各種用途,包括批售土地作私人發展。不過,對於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政府可容許土地業權人在符合條件下申請原址換地發展,免卻政府收回、清理和平整土地以及日後土地招標工作。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修訂安排不但讓土地業權人配合政府規劃更深度參與發展,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和讓發展更整全,亦有助減低政府前期的收地及開發成本,並讓政府提早收取土地收益。房屋、產業和其他發展以至公共設施盡早到位亦能讓市民早日受惠。
政府於今日同時發出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和作業備考,公布修訂安排詳情。政府亦會就不同新發展區的詳細換地申請安排,包括可申請原址換地的用地、申請準則及條件、申請限期等,適時發出適用於個別新發展區的作業備考。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