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7
你唔上我上
這個「你」是香港,這個「我」是深圳。過多十多年,可能出現「阿燦」完勝「港燦」。
深圳特區成立40周年之際,將深港發展作個前40年對比,意義不大,要看的,是未來5至10年兩地有何發展大計?
深圳發展有官方指引,香港發展則全無。深圳的指引為何?到目前為止有三個:
(1)人民銀行總行等四部委發布的《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
(2)深圳市制定:《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行動方案》(下稱《深圳行動方案》)
(3)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意見的函》
深圳建設科技金融中心
這三個指引,如何落實:
5月14日《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的文件發布後,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第一時間組織召開了推進部署會,與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單位針對《意見》各項措施進行了逐條梳理研究,據梳理統計,《意見》的75項具體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實施或試點的事項超過40項,比例達53%。隨後,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並力爭緊貼市場需求,制定了《深圳市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行動方案》,共50條行動措施,共85項細分任務,並已於7月中旬正式印發實施。
第一,多措並舉促進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方面,共15條行動措施。其中,不僅充分體現了深圳特色,如「充分發揮我市國際人民幣投貸基金能效,探索加強與港澳機構合作,為深圳、大灣區乃至全國的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併購提供優質投融資服務」,更積極探索創新,如提出「探索跨境銀團貸款,指導港澳銀行在深分支機構聯合內地銀行、境外母行等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銀團貸款服務」,「研究推動分類完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研究允許證券公司資本項目下的跨境資金可直接用於證券自營、承銷、融資融券、股票質押回購等證券業務支出」等。
第二,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方面。創新提出了「支持保險公司在深設立獨立核算的資產管理、營運、研發、後援服務、數據信息等各類總部,研究制定出台相應扶持優惠政策」,「推動深圳與港澳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探索發行巨災債券」,「積極推動在深圳設立保險服務中心」;對證券期貨行業,提出了「探索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可收付客戶外幣的一級代客帳戶,支持外幣代客業務的發展」。
第三,推進深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其中,為助推深圳可持續金融先行示範,創新提出了「充分發揮深圳證券交易所平台作用,引導上市公司主動披露ESG信息」,「爭取國家支持深圳建設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為推動深圳綠色金融規範、健康發展,提出了「推動綠色金融領域的立法,規範綠色金融行為」,「研究制定綠色企業、綠色項目庫等地方綠色金融標準」等;為深化深港澳金融市場互通,進一步提出「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前海建設大灣區債券平台,探索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
第四,進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務創新水平方面。提出「紮實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及「加快成立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此外,為大力支持金融科技發展,提出了研究制定出台金融科技專項扶持政策,開展金融科技節主題活動,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積極參與、支持、協調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各個場景應用在深試點等系列措施任務。
第五,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方面。結合深圳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工作基礎,提出了「探索建設以監管科技為支撐的國家級非法金融活動監測預警平台深圳分中心」的工作目標,聚焦風險重點環節,推動體制機制創新。
深圳行動方案罕見提出打造兩類金融中心: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
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技術創新、場景應用等能力處於領先位置,科技創新企業密集活躍,金融科技生態良好。此外,近年來,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未來金融監管科技研究院、全國唯一的金融科技測評中心、全國唯一的市場化個人徵信公司百行徵信、具有EID數字身份認證技術的中信網安等一批金融科技重要機構落戶深圳,為金融科技發展提供了基礎設施保障。
深圳在全國率先設立了市區兩級金融科技創新獎1200萬(市區各600萬),用於獎勵金融科技、綠色金融科技、社會影響力金融科技等應用項目,香港金融科技項目也納入評獎範圍。而7月28日,深圳市金融業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攻關基地正式揭牌。該基地作為深圳鯤鵬產業發展載體中重要組成部分,將進一步推進金融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攻關和創新,建立行業標準與規範,打造一系列滿足金融行業需求的信息技術解決方案。同時,也將加速鯤鵬產業生態人才培養,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成金融科技創新高地。
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徵是綠色金融。全國首部綠色金融地方立法,目前已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形成了《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徵求意見稿)》,已於近日在「深圳人大網」、「深圳政府在線」、「深圳新聞網」、「i深圳」APP等渠道公開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深圳也與倫敦金融城成功聯合舉辦「疫情背景下的ESG投資」論壇。2017年12月,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綠色金融聯盟」(FC4S);2019年10月,FC4S綠色金融實驗室落地深圳,該實驗室除信息平台外,將推動國內外綠色技術、綠色項目與資金對接。2020年1月,聯合香港、澳門、廣州發起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聯盟秘書處將落戶深圳。7月30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深圳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項目啟動會在線上成功舉辦。經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提議,深圳積極響應和支持,各方就探討在深圳市建立一個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旗下的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達成了初步共識,並啟動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項目。
8月4日,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批覆。規劃建設13個城際鐵路和5個樞紐工程項目,總里程約775公里。構建大灣區主要城市間1小時通達、主要城市至廣東省內地級城市2小時通達、主要城市至相鄰省會城市3小時通達的交通圈,打造「軌道上的大灣區」。按照規劃,近期到2025年,大灣區鐵路網絡運營及在建里程達到4,700公里,全面覆蓋大灣區中心城市、節點城市和廣州、深圳等重點都市圈;遠期到2035年,大灣區鐵路網絡運營及在建里程達到5700公里,覆蓋100%縣級以上城市。該項目總投資將達4741億元。
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意見的函》亦於近日發布。在國土空間規劃、空間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佔補平衡、不動產登記等九個方面提出意見,支持廣東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
為充分發揮深圳「雙區疊加」優勢,自然資源部支持深圳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除前述大灣區改革探索適用深圳市外,支持深圳市取得相關法律授權,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後,可探索按規劃期實施總量管控模式。支持將國務院授權廣東省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由廣東省委託深圳市批准。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區公園綠地內的建設用地不納入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管理新機制。探索通過出讓合同約定土地閒置費的收取標準,以及違約條件下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可操作方法。探索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操作路徑。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分類保護利用新模式。
有專業人士指出,這些政策可能有效增加深圳的建設用地規模。但相對深圳未來的定位和人口流入的趨勢,當下的土地政策仍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深圳的住房問題。隨著軌道交通的發展,再加上可能出現的行政區(擴權或擴容)劃分,大都市圈化發展才是深圳解決居住問題的重要方式。這也是經濟特區40周年到來之際,坊間對深圳的最大期待。
上面全引官方文章,只求作個紀錄,5至10年後,再作檢視。
按上述指引,在未來5至10年後,我們應可見到一個綠色的科技金融中心在深圳出現,支援大灣區的金融發展。基本上是:
立足深圳,
服務大灣區,
輻射全國,
影響全球。
咦!香港呢!香港下一輩的就業前途呢?
(投資涉風險,每投資者承受風險程度不一,務必要獨立思考。筆者會因應市況而買賣。)
【香港好去處】etnet全新頻道盛大推出!全港最齊盛事活動資訊盡在掌握!►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