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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律師的法則】Gel 甲、著晚裝返工?只是一廂情願的「專業形象」!

  再舉另一個「一廂情願」的故事。記得早前剛在一家企業開會。完畢之後,由企業客戶另一女同事來「送」我們離開會議室。大家看到這名女同事都「你眼望我眼」,心照不宣。她是這樣的打扮:長髮披肩,長度近乎腰;面上的妝容,很明顯屬於「濃妝」;身上穿上連身裙,長度到小腿中間;關鍵是這裙的款式是全黑色,有很多透明「喱士」。她的整體打扮,是分類為「晚宴」!但為甚麼會穿來在日間辦公室工作?在一般辦公室做行政工作的女士,長髮應該盤起,避免披頭散髮又鬆散;化妝要化淡妝,切忌濃妝,身上衣裝更當然不可能穿「喱士」長裙。但這女子,在辦公室場合,一次過犯齊以上所有的「錯」。

 

圖片來源:Pinterest

 

  我們經常接觸企業做培訓的時候,普遍發現有些女同事,她們其實很努力,很精心,想打扮到最好狀態出來工作及見人;只是,她們的「認知」擺錯位置。這些女士們「以為」悉心打扮,就是對工作的尊重,就是專業形象要有的表現。更害她們「難以翻身」的是,她們的裝扮有可能是被周圍的人「欣賞及助長」;就是說她們的打扮,有可能會被她們的同事,或客戶(相信是男的佔多,從異性角度去表態)認同是「漂亮」的表現,於是,有人認同漂亮有人讚,即是「無問題」,「不用改」,即是「這樣就對」了吧! 

 

  試想一下,只以自己選擇、以非專業的旁人角度去評價,這麼隨便的話,那「專業形象」還有價值?宏觀看,這樣的話,每一個行業性質、崗位級別、場合身份,這些通通不理會的話,那就變成甚麼樣的裝扮都有可能發生,那就是說「亂象」紛陳;還有「專業形象」可言?

 

  要修正的,「技巧」還是後一步,首要的是「意識」。把一廂情願的「落足心機打扮,以為漂亮就是專業」的意識,要磨掉、修正為「專業不是以主觀式的評價作基準」。

 

Read more:這些禮儀行為,為甚麼仍然有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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