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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25

領養與寄養的分別

  在日常生活中,當提到「寄養」與「領養」時,許多人常常混淆兩者,甚至以為這兩個詞是可以互換使用的。然而,事實上,這兩種形式的照顧兒童方式在法律、責任、目標和程序上都有顯著的分別。了解領養與寄養的不同,讓社會人士更支持這些孩子、家庭以及相關服務,具有重要的意義。

 

領養:永久的家庭歸屬

 

  領養(Adoption)是一種法律上的安排,通過這一過程,領養家庭正式成為領養兒童的父母,並且承擔與親生父母相同的法律責任和權利。當領養程序完成後,兒童與其原生家庭的法律關係通常會被終止,並轉而與領養家庭建立法律上的親屬關係。
領養的特點:

 

1.⁠ ⁠永久性:當一個家庭領養了一個孩子,這意味著孩子將成為該家庭的正式成員,並擁有與家庭中其他成員相同的法律權利,包括繼承權。領養關係一旦確立,通常是不可逆的,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況,如虐待或疏忽照顧。

 

2.⁠ ⁠法律責任:領養父母會承擔所有法律上的責任,這些責任與親生父母無異,包括孩子的福利、教育、醫療等各方面的管理與照顧。

 

3.⁠ ⁠身份轉變:孩子的身份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等,會被更新,以顯示新的父母姓名,這意味著孩子的法律身份完全轉變,成為領養家庭的一分子。

 

4.⁠ ⁠情感歸屬:領養家庭通常希望提供一個永久的、安全的家庭環境,讓孩子能夠在穩定而長久的親密關係中成長,這是領養的一個核心目標。

 

  領養通常適用於那些無法回到原生家庭的兒童。無論是因為父母去世、失去監護權,還是法律上宣布父母不具備撫養能力,這些兒童都需要一個永久的家。領養讓這些孩子能夠重新獲得穩定的家庭支持,並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寄養:暫時的照顧與過渡

 

  與領養不同,寄養(Foster Care)是一種臨時的照顧安排,通常是為了在某段時間內為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住所,直到他們能夠回到原生家庭,或找到一個更永久的安排(如領養)。寄養的目標是為那些因家庭問題(如虐待、疏忽照顧、家庭暴力、疾病或精神上不適合照顧等)而暫時無法與親生父母生活的兒童,提供一個臨時的、有愛的家庭環境。

 

 

寄養的特點:

 

1.⁠ ⁠暫時性:寄養不同於領養的關鍵在於它的暫時性。寄養家庭的角色是為孩子提供一個過渡性的家庭環境,直到孩子能夠回到親生父母身邊,或者找到其他長期的方案(如領養或親屬撫養)。

 

2.⁠ ⁠法律監護權:在寄養期間,孩子的法律監護權通常仍然屬於社會福利署或孩子的家長。寄養家庭雖然負有照顧孩子的日常責任,但並不擁有孩子的法律監護權,這也意味著他們無法做出某些重大決定,如更改孩子的名字、宗教信仰或其他法律事宜。

 

3.⁠ ⁠與原生家庭的聯繫:寄養的目標之一是促進孩子與原生家庭的團聚。因此,寄養兒童通常會與親生家人保持一定的聯繫,如定期探視或家庭會面,以便在情況允許之後,最終回到原生家庭團聚。

 

4.⁠ ⁠支持與資助:寄養家庭通常會從社會福利署及寄養服務機構獲得支持,包括經濟補助和專業培訓,以幫助他們應對寄養兒童的特殊需求。

 

  寄養的主要目的是提供臨時的支持,而不是一個永久性的居所。寄養家庭知道自己對孩子的照顧可能是短暫的,並且孩子最終可能會回到原生家庭或被其他家庭領養。

 

領養與寄養的常見誤解

 

  許多人之所以將領養與寄養混為一談,主要是因為兩者都涉及到非親生父母照顧兒童的情形。然而,這些誤解可能會造成對這兩種服務的錯誤期望與看法。總括來說,領養與寄養有著明顯的區別。領養是一個永久的法律安排,賦予領養父母與親生父母相同的權利與責任。而寄養則是一種臨時的照顧形式,旨在為需要過渡的孩子提供安全的環境,直到他們能夠回到原生家庭或找到其他長期的安排。無論是領養還是寄養,這兩者都需要社會的理解與支持。通過更清晰地認識兩者之間的區別,我們能夠更有效地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兒童,並且為那些提供照顧的家庭給予應有的支持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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